凤栖湖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2025-11-24
安徽/淮北 中标结果
凤栖湖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淮北-2025-11-24 00:00:00
凤栖湖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
凤栖湖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凤栖湖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凤栖湖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铁塔能源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宁社区服务中心高塔*号*层西侧

成交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

名称:凤栖湖公交站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次)

施工范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经理程程

高压电工证书:*******************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提出质疑的形式、时间: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二)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未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

*、提交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称: 濉溪县城市泊车管理有限公司 

址:濉溪县开发区科创大厦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安徽华顺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淮北市相山区新城国际*座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丁工

电  话: ***********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