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2025-11-24 00:00:00
【答疑澄清】休宁县新安江月潭湖自然生态综合保护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答疑澄清公告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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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逾期: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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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澄清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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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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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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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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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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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状态: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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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 |
| 信息来源 | 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黄山市休宁县月潭湖镇 |
| 信息发布时间 | ********** **:**:** | 浏览次数 | ******** |
|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 * | ************** | 休宁县新安江月潭湖自然生态综合保护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 公开招标 | ***.*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 主要修改内容 |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休宁县新安江月潭湖自然生态综合保护项目—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原项目编号:************* 原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录*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第*条第(*)项的描述更正如为“中标人(承包人)不得擅自更换资格审查和投标时所报关键岗位人员(按照《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的通知》(黄建管函【****】** 号)文件规定)。因不可抗力原因必须更换的须按文件要求及时履行变更手续,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中标人投标时所报人员资质、资历和技术水平。中标人(承包人)更换项目经理或其他关键岗位人员,即使征得了发包人同意,该行为仍视为中标人(承包人)违约(属于去世或突发性事故、灾难致残、病危或因癌症等原因己失去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的除外)。若更换项目经理(建造师)的,投标人须向招标人交纳违约金人民币 ** 万元;更换其他关键岗位人员按中标价的 *.*%支付违约金。招标人认为中标人有不能胜任工作的项目班子成员的,可要求中标人(承包人)更换和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计划开工时间顺延至****年**月**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通知为准)。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均顺延至****年**月**日**时**分。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联系方法: 招标人: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休宁县月潭湖镇陈霞村 项目联系人:夏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黄山市休宁县新安路**号 项目联系人:詹女士/冯女士 电话:************ 休宁县月潭湖镇人民政府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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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纸等相关附件 | 澄清答疑公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