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州-2025-11-24 00:00:00
****年度溧阳市南渡镇梅庄等村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年度溧阳市南渡镇梅庄等村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联合体牵头单位:青山绿水(江苏)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 ****************** | 常州市天宁区常州检验检测产业园*号楼***室、***室、***室 | **.**(均分制) | *******元 |
| * |
联合体成员: 常州达奥土地整理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
****************** | 常州市武进区常武中路****号常州科教城天润国际大厦*座*层楼*** |
四、主要标的信息
| 服务类 |
|
名称:****年度溧阳市南渡镇梅庄等村补充耕地项目新增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服务范围:南渡镇梅庄等村区域内****年拟复垦的地块,面积约***.****公顷,具体以实地勘察为准。 服务要求:(*)根据技术指南要求以及当地相关要求,结合前期的污染识别情况,制定分类编制布点采样调查方案,开展土壤采样、检测和初步分析并出具经***认证的检测报告。 (*)供应商应加强对检测、采样工作的管理,对采样、检测的样品采集、制备、保存、流转和分析负责,如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行业规定,或者弄虚作假,采购人将对供应商予以警告直至不再对其进行委托,并保留追究造成采购人损失的责任。 (*)根据现场调查情况及检测分析结果,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组织相关专家对本调查报告进行审查、评估。 (*)专家评估后,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内容进行修改、完善。 (*)将修改后的调查报告提交至农业部门。 (*)调查须符合国家导则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范要求。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 服务标准:最终出具《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须符合国家导则标准及国家相关规定,达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规范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浩、解成勋、谢玮林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南渡镇委托中介机构服务计费标准》计取,共计玖仟壹佰陆拾伍元肆角(小写:¥****.*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溧阳市南渡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溧阳市南渡镇五星大道*号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大成恒睿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溧阳市天目湖镇工业园区溪缘路***号*幢*楼
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谢女士
电话:*************
十、附件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