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09-28 00:00:00
徐州市清源水务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发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取水许可证的请示》(徐清源〔****〕*号)等相关材料收悉。按照《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取水许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我委组织对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进行了现场核验,形成了验收意见。根据核验情况,经研究,我委决定如下:
一、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新建原水泵站,通过管线向徐州市区刘集水厂输送原水,****年经徐州市行政审批局徐审批复〔****〕**号核准。刘集水厂设计规模**万**/*,供水范围为徐州市区西部、铜山区大学路以西区域。****年,淮委以淮许可决〔****〕**号文批复工程取水许可申请。
二、同意核发徐州市区供水提质增量小沿河原水工程取水许可证。取水水源为外调水,取水地点位于江苏省徐州市柳新镇魏庄村南四湖下级湖小沿河与顺堤河交叉口处(东经******、北纬******),取水量为****万**/*,取水类型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取水用途为原水供水。
三、你公司取水应严格服从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南四湖水量调度管理要求,根据淮许可决〔****〕**号等规定要求,按照规定程序申请将外调水取水指标纳入南水北调东线一期工程年度水量调度计划。
四、你公司应加强取用水管理,落实各项节水措施,完善节水设施设备,降低输水管网漏损率,主要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江苏省用水定额等管理要求。你公司应加强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措施,确保城乡居民供水安全。
五、你公司应按照《水利部关于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的意见》(水资管〔****〕***号)、《取水计量技术导则》(**/******—****)等规定,做好取水计量监测设施运维和定期检定校准工作,确保其稳定运行,并将在线计量数据接入全国取用水管理平台。你公司应通过全国用水统计调查直报管理系统(****://***.***.***.**/**/)及时填报用水统计调查报表,并依法缴纳水资源税。
六、你公司应于每年**月**日前向淮委报送本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用水计划建议,并按照淮委下达的年度用水计划用水。需要调整年度用水计划的,应报淮委同意。
七、你公司取用水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沂沭泗水利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
八、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的需要限制取水的情形时,你公司应服从淮委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取水如对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九、本取水许可证自发证之日起至****年**月**日有效。如需延续,你公司应在有效期届满**日前向我委提出延续取水申请,由我委作出是否延续的决定。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内,若取水水源、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改变,你公司应按照规定重新办理取水许可申请。
十、如对本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水利部(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号)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蚌埠市蚌山区人民法院起诉,复议、诉讼期间不影响本决定的执行。
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
****年*月**日
抄送:江苏省水利厅、沂沭泗水利管理局、南四湖水利管理局、徐州市水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