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蚌埠-2025-09-30 00:00:00
【主要职责】
(一)负责沂沭泗河水系直管河道、湖泊和水利枢纽等工程的统一管理、保护。
(二)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管辖范围内水资源管理和调度相关工作。实施管辖范围内取水许可日常监督管理。实施直管工程水资源调度和生态流量调度。负责直属水文站网建设、管理和水文水资源监测工作。
(三)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管辖范围内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参与调处省际水事纠纷。组织或参与相关水利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四)负责直管工程及设施的运行管理。组织直管水闸注册登记、安全鉴定、控制运用、降低标准运用或报废等工作。组织直管堤防信息登记、安全评价等工作。组织直管工程安全监测、标准化管理等工作。负责直管工程划界、维修养护管理等工作。
(五)按照规定或授权,开展沂沭泗河水系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提出直管工程洪水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意见,实施直管工程调度运用。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相关技术支撑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直管工程水毁修复。
(六)按照规定或授权,负责管辖范围内涉河湖事务监督管理。承担管辖范围内河湖长制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直管河湖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有关工作。承担管辖范围内涉河建设项目、涉河有关活动、河道采砂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直管水利风景区建设与管理工作。
(七)根据授权负责直管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根据授权,组织开展直属水利项目前期工作,提出水利项目建设投资建议计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所属国有资产的运营和监督管理。按照规定或授权,组织实施直管工程供水管理,研究提出供水价格意见。依法开展水利规费征收工作。
(九)开展水利科技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
(十)完成淮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
水政与安全监督处(水政监察总队)
水资源管理处
财务处
(五)人事处
(六)基建处
(七)工程运行管理处(水旱灾害防御处)
(八)河湖管理处
(九)审计处
机关党委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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