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家湖安置房一期项目正式用水项目(第三次)
2025-11-24
湖南/岳阳 招标采购
谭家湖安置房一期项目正式用水项目(第三次)
湖南/岳阳-2025-11-24 00:00:00

谭家湖安置房一期项目正式用水项目(第三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谭家湖安置房一期项目正式用水项目(第三次),采购代理编号************,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项目名称:谭家湖安置房一期项目正式用水项目(第三次)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采购代理编号:************

*、采购预算:*******.**元

*、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合同履行期限:**天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

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

产品

进口

产品

谭家湖安置房一期项目正式用水项目(第三次)

*******.**

谭家湖安置房一期项目正式用水项目(第三次)

详见磋商文件

*

*******.**

说明:

*.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截图打印件或提供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部门的信用报告打印件)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资格证明材料,改为书面承诺。经采购人或监管部门查实,提供虚假承诺的供应商将以虚假资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备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且须具有由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日起至*******止,每日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岳阳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号公路局老办公楼***室)

*、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月的社保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指定地点购买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岳阳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号公路局老办公楼楼)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潜在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或采购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人:湖南临港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址: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岳阳片区永济大道临港高新产业园*栋**楼

人:文先生 话:***********

招标代理机构:岳阳交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鹗东路*号公路局老办公楼

人:高先生 话:***********

、投标保证金

根据《岳阳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领域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通知》(岳财函【****】**号文)规定,取消岳阳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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