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事项办事指南
2025-11-17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就业见习补贴事项办事指南
河南/洛阳-2025-11-17 00:00:00
河南/洛阳-2025-11-17 00:00:00
就业见习补贴事项办事指南
日期:**********来源:区人社局一、适用对象
洛龙区辖区内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街道(乡、镇)社区及其他社会组织,接收离校*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岁登记失业青年参加为期****月的就业见习,并为其缴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月发放基本生活费,可申请就业见习补贴。
二、受理机构
县级以上(含县级)或所属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三、受理方式
窗口或河南就业网上办事大厅(电脑端)受理
四、办理要件
*.就业见习补贴申请表
*.见习人员基本生活费明细台账及银行流水账单
*.见习人员身份材料。其中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书;登记失业青年通过系统核实;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毕业证书)。
*.留用人员,还需提供见习单位与其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自留用次月至申请上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含职工养老、失业、工伤三险)
五、办事流程
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应在**个工作日内对见习单位的见习补贴申请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复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个工作日内完成复核,将拟享受见习补贴的单位和人员名单、见习时间、补贴标准与金额等在单位官网公示*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同级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单位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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