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2025-11-24 00:00:00
| 项目名称 | 范县城区供水(供水管网改造及经营权转让)项目 | ||
| 项目编号 | ***************** | 招标人 | 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交易分类 | 政府采购*服务类 | 行政监管单位 | 范县财政局 |
| 相关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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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来源:
发布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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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县城区供水(供水管网改造及经营权转让)项目结果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范县城区供水(供水管网改造及经营权转让)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范采招标********;
三、评标日期:****年**月**日;
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元) |
* | 本项目授权经营范围为范县城区自来水供应(不含老城区),项目总投资包括存量资产经营权评估价值及供水管网改造工程投资 | 范县范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河南省濮阳市范县新区板桥路东段人防楼*楼 | *********.** |
七、采购小组成员名单:王华、刘秀霞、顾传学、杜瑞华、王海潮、段周鹤(采购人代表)、沈啸千(采购人代表)。
八、招标代理服务费:参考《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 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元。
九、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年**月**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等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范县人防办大楼
联系人:刘超
电 话:***********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南二环西段**号华融国际商务大厦******
联系人:徐帅方
电 话:************
发布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时间:****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