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2025-11-24
安徽/六安 中标结果
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安徽/六安-2025-11-24 00:00:00
安徽/六安-2025-11-2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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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成交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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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六安市汲河防洪治理一期工程(裕安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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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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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 |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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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 |
安徽建瓴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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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六安市裕安区恒生阳光城**栋*座****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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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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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 |
******.**元(贰拾万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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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期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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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求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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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成交人 |
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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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 (成交)金额 |
******.**元(壹拾柒万柒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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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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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异议的 渠道和方式 |
*、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下午*:****:**,含双休日、节假日)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 *、若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出投诉,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 投诉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其他组织或个人投诉的,投诉书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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