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2025-11-21 00:00:00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年至****年日常饮用水采购项目公开竞价公告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集团本部****年至****年日常饮用水采购项目现按公开竞价方式采购,欢迎满足条件的企业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内容:
*.项目名称:集团本部****年至****年日常饮用水采购。
*.项目编号:***********************
*.项目内容:采购日常饮用水(具体内容见竞价文件第四章)。
(二)资金来源及预算:企业自筹,预估总价:¥***,***.**(大写:人民币叁拾陆万壹仟陆佰玖拾叁元捌角肆分,不含税)。
(三)服务期限和地点:*年,宜宾市翠屏区(具体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申请人为法人。
(二)****年*月*日起至竞价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即****年*月*日起至竞价时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存在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根据《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较大数额罚款为*万元及以上)的行政处罚。
(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未被列入限制期限内的采购人上级公司和采购人负面清单。
四、服务要求
(一)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备案)、取水证(明确水源地)、商品清晰图片(各类别各一张)以及含配料、执行标准、保质期、桶底有**标志等信息的桶身标志。
(二)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水质检测报告(近*个月)及**饮用水罐检验报告(近*年)。报告须包含锶、镁、钙、钠、偏硅酸、**值等对人体有益的矿物质微量元素含量信息,所有报告均需体现国家相关规定的合格判定结果。
五、竞价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公告发布起止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二)竞价文件获取时间:同公告发布起止时间。
(三)竞价文件获取方式:申请人应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获取竞价文件。
(四)申请人提问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五)竞价文件质疑(异议)提出截止时间:同申请人提问截止时间。
六、竞价时间及方式
(一)竞价时间:****年**月*日**时**分。
(二)竞价轮次:*轮。
(三)竞价要求:
*.第一轮竞价时长**分钟,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第一轮报价,同时在报价界面的附件处上传电子申请文件(内容及格式见竞价文件第五章)。电子申请文件为签名盖章完整的扫描件(一个整体的***文件)。
*.每轮竞价间隔时间**分钟。
*.第二轮竞价时长**分钟,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第二轮报价,同时在报价界面的附件处上传第二轮报价表(内容及格式见竞价文件第六章),第二轮报价表应加盖公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确认,否则该轮报价无效,以第一轮报价为准。
注: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本特别提示,否则产生的不利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申请人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报价时,务必认真仔细检查所填平台报价和上传的附件资料,每轮次只有*次报价机会,报价后无法撤回和修改平台报价和附件资料。
(*)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两轮次报价,当申请人的平台报价与其上传的申请文件和第二轮报价表中报价不一致时,以其平台报价为准。若发生此种情况,成交人最终按其平台报价对报价表进行修正。
(*)申请人的第二轮报价不得高于第一轮报价,若无法报出等于或小于第一轮报价的,则第二轮竞价可以不填写报价,以第一轮报价作为第二轮报价参与本项目竞价。
(*)若申请人参与了第一轮竞价,但在第二轮竞价规定时间内未报价,则以其第一轮报价作为第二轮报价参与本项目竞价。
(*)若第二轮出现两个或以上通过资格与符合性评审的申请人报价相同且均为最低价的情况,则按照在两轮竞价中最先报出最低价的申请人作为成交人。
七、保证金相关事宜
履约保证金金额:预估不含税成交总金额的*%,申请人需按采购人要求向采购人指定签约单位交纳履约保证金(见竞价文件第二章“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八、电子化采购相关事宜
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申请人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一)申请单位注册及数字证书办理
*.凡首次参加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必须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申请人谎报、瞒报信息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参与采购活动资格。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用于接收平台提醒短信,请认真填写。
*.申请人需及时办理数字证书(**),已有四川**、****的也可在该平台通用
(二)申请人登录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进行的一切系统操作和提交的一切资料,均属于申请人真实意思表示,申请人对其承担法律责任。
(三)申请人应当加强数字证书的日常校验和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四)申请人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五)平台技术支持:
*.平台操作流程:通过(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手册)学习。
*.在线客服:通过平台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客服电话:************。
九、异常情况处理
(一)不同申请人之间存在下载竞价文件、编制或上传申请文件的同一电脑(芯片序列号、网卡序列号、硬盘序列号均相同)、**地址相同的,根据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预警提示信息,统一对出现异常情况的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并记入评审报告,不再进入下一步评审环节。
(二)对于上述异常情况,将视为串标行为,采购人有权没收申请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其列入公司负面清单。
十、发布竞价公告媒介
本次竞价公告在宜宾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四川建设网、四川招投标网和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内容咨询:王女士************
(二)联系地址:四川省宜宾市翠屏区红坝路**号安吉物流园
四川安吉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