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县财政局 关于东至县官港镇中心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4
安徽/池州 质疑投诉
东至县财政局 关于东至县官港镇中心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安徽/池州-2025-11-24 00:00:00
安徽/池州-2025-11-24 00:00:00
东至县财政局 关于东至县官港镇中心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来源:东至县财政
发布时间:**********
浏览次数:**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东至县官港镇中心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定州市可为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定州市庞村镇西坂村
被投诉人*:安徽飞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尧渡镇东瑞大厦*楼
被投诉人*:东至县官港镇中心学校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东至县官港镇
五、基本情况
东至县官港镇中心学校功能室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代理机构为安徽飞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预算为**万元/年,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该项目于****年*月*日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公告,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下载,****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年*月*日,投诉人对采购结果提出*项质疑,*月**日被投诉人以书面形式作出质疑答复。****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递交投诉资料,本机关对投诉事项资料、证据、依据进行了审查,于****年*月**日依法正式受理该投诉。当日,本机关向被投诉人、与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下达《投诉答复通知书》,法定答复期内,投诉人、与投诉事项相关的供应商向本机关提交了书面说明、相关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依据第三十二条规定,投诉事项*投诉成立,鉴于项目相关合同已经履约完毕,不宜废标,该投诉事项不影响采购结果。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东至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