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银川-2025-11-24 00:00:00
| 采购计划编号: | *************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低空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
|---|---|---|---|
| 分包名称: |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低空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 分包类型: | 货物类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预算金额 | *******.** |
| 报价方式: | 总价采购项目 | 是否属于技术复杂, 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 |
否 |
| 是否为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 和固定价格采购项目: |
否 | 是否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 | 否 |
| 不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情形: | (三)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 不适宜面向中小企业证明材料 (专家论证或集体决策或政策依据):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 序号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
| *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策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 *.*《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绿色数据中心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 财库〔****〕*号、执行创新发展相关政策。 |
| * | *.本项目所投反制单元及手持式无人机反制设备必须具备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无线电发射设备型号核准证,否则投标无效。 |
三、商务要求
四、技术要求
| 标的清单(货物类) | ||||||||||||
|---|---|---|---|---|---|---|---|---|---|---|---|---|
| 序号 | 品目名称及编码 | 标的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是否进口 | 标的详细参数 | 是否属于节能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是否属于环境标志产品 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
备注 | ||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强制采购 |
是否应当实施 政府优先采购 |
|||||||||
| * | **********无线电反制设备 |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低空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 | 项 | * | *******.** | 否 | 标的**无线电反制设备:自治区监狱管理局办公室低空无人机防御系统建设项目标的详细参数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 否 | 否 | 否 | 否 | |
采购需求附件:
| 采购需求附件 | |||||||
|---|---|---|---|---|---|---|---|
五、合同管理安排
合同类型:
货物类
(验收方案附件):
六、评审方法及评审细则
评标方法:
评审细则类别: 货物类细则类别
| 货物类细则类别 | |||
|---|---|---|---|
| 序号 | 评审项目 | 权重分 | 评分标准 |
| * | 投标报价 | **.**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权重分值。(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对于高于项目采购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不予接受,视为无效投标。 |
| * | 技术标响应情况(技术指标、参数)价 | **.** | 带“★”的参数为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其它(指标、参数)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本项基础分为**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投标人一般技术指标、参数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技术指标、参数的,每有一项减*.*分,两项合计减完为止。 注:所有带“★”重要技术指标、参数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包括不限于检测报告、功能彩页、官网截图等),在投标文件“技术要求响应表”中标明页码,并在证明材料中用红色方框标注,经评委认可后方可得分。 对通过虚假材料中标者,或货到验收技术参数与投标文件不符者,采购方可以拒收货、拒付款,并且供货方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 | 保障措施 | *.** | 提供项目保障措施,包含但不限于产品质量保障措施、安全保障措施等内容。 评标委员会针对以上方案内容进行打分,针对以上每项具体的方案措施,提出详细的描述,并有具体的处理应对措施,措施明确的贴合项目建设需求与现状得*分;针对具体的方案,措施明确的但不贴合项目建设需求与现状得*分;有措施但不够明确得*分;只有简单的描述,对应措施笼统不具体的得*分;措施内容描述模糊不清,内容有缺失的,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 | 售后服务 |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保障措施、服务响应时限、服务期限、售后服务应急预案等内容;售后服务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思路清晰,具有针对性及可行性,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售后服务内容完整,售后服务保障措施合理的得*分;售后服务内容完整,但服务保障措施简略,服务方案针对性不强的得*分;服务保障措施不够具体,内容相对概括,不够贴合实际得*分;售后服务方案内容有缺失,服务响应时限不明确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功能演示 | **.** | 演示要求: ①使用软件系统进行运行和演示,使用静态页面、***、视频或截图的一律不得分; ②演示总时长不得超过**分钟; ③投标人须到场进行演示操作,须自备演示电脑、屏幕连接线、演示设备,评标区域无网络,不能携带手机等通讯设备,须自行解决网络问题;演示人员(最多限*人),携带身份证原件。 ④投标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演示,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演示,本项不得分。 演示内容: (*)系统支持精准打击和常规打击两种模式,精准打击开启后对单架无人机进行打击;常规打击开启后支持对多架无人机同时打击,支持手动打击和无人值守两种方式,无人值守方案可根据用户场景进行提前预置(方案*:定位到无人机进入反制区开启打击;方案*:探测到无人机信号开启)。注:考虑到现场无法进行无人机的起飞和测试,此功能只需要在软件平台展示相关功能的启用和部署。 (*)支持无人机历史轨迹回放,同时支持多条轨迹回放同时回放查看,并提供播放倍速工具,支持无人机回放数据批量导出功能,导出表格展示每条无人机轨迹所有轨迹点变化详情。 注:投标人需自行准备无人机的历史轨迹记录用于现场展示。 (*)提供无人机数据可视化分析界面,依托***地图展示无人机轨迹热力分布图,并统计展示无人机探测次数/架数、入侵趋势、机型统计、轨迹时长统计、频率统计等指标,支持按筛选时间导出***报表。 注:投标人需自行准备无人机数据,以供现场展示。 (*)探测到的无人机信息,可通过短信、钉钉、邮箱、企业微信等方式实时推送至预留联系方式。 (*)异常无线电信号定位或过滤:系统应能支持定位******、*******任意频率、带宽的无线电信号,协助用户进行异常信号源的监测与定位。支持通过采用相应方式区分不同频点的异常信号源;或过滤侦测结果,支持对已过滤结果进行增加、删除、编辑等功能。 以上功能项,每完全演示验证一项,得*分,部分演示或演示不全的得*分,未能演示验证的不得分,最高得**分。 |
| * | 实施方案 |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整体技术方案包含但不限于供货方案、项目实施计划、质量控制保证措施、应急措施、人员配备等内容;实施方案内容完整详尽、思路清晰,具有针对性及可行性,完全达到和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实施方案内容有一定的针对性,能够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实施方案内容基本可行,基本满足采购需求的得*分;方案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得 * 分;方案及内容存在缺漏,描述模糊,不能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 * 分;未提供不得分。 |
| * | 培训方案 | **.** |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制定培训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培训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培训课程、培训资料、培训方式等内容,培训内容与本项目采购需求相互对应、工作适用性强,具有可实践性,培训课程设置科学合理的,得**分;培训内容能够满足采购需求,具有一定的可实践性,培训课程设置合理、相对清晰的,得*分;培训内容基本符合采购需求,能够围绕工作服务内容安排培训课程的,得 * 分;培训内容与培训需求不能完全契合,培训主题重点不明确、缺乏可实践性的,得*分;培训内容描述模糊不清,培训内容有缺失的,得*分;未提供不得分。 |
| 合计: | ***.** | ||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以上公示的项目采购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招标公告发布之前在线发起异议,并填写异议内容及事实依据,该异议仅作为社会主体对采购需求内容的监督,采购人查询异议内容后,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纳异议内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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