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2025-11-24 00:00:00
【西安市·西安市本级】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西土出告字〔****〕***号)
视力保护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原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规定,经西安市人民政府批准,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网上挂牌方式出让*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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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序号 |
地籍编号 |
宗地位置 |
出让面积 |
用途 |
规划条件 |
出让 年限 |
挂牌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出让宗地 咨询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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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 面积 (平方米)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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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新城区幸福中路以东、长乐中路以南 |
*****.**平方米(**.***亩) |
商务金融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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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年 |
**** |
**** |
*** |
马先生 ************ 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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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经开区明光路以东、凤城十一路北侧 |
*****.**平方米(**.***亩) |
住宅、商服(共用宗) |
≤***** |
*.*≤*≤*.* |
≤**% |
≥**% |
住宅**年、商服**年 |
***** |
***** |
**** |
余先生 ************ 闫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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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新城区东 站路以东、兴工东路以南 |
出让****.**平方米(*.***亩),与*.***亩 划拨安置地为共用宗 |
住宅、商服(共用宗) |
***** |
≤*.* |
≤**% |
≥**% |
住宅**年、商服**年 |
**** |
**** |
*** |
马先生 ************ 王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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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航天基地东长安街以南、雁塔南路以西 |
*****.**平方米(**.***亩) |
体育场馆用地 |
***** |
≤*.** |
≤**% |
≥**% |
**年 |
**** |
*** |
** |
刘女士************ 陈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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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经开区明光路以西、尚稷路以南 |
*****.**平方米(**.***亩) |
商业 |
≤***** |
≤*.** |
≤**% |
≥**% |
**年 |
**** |
**** |
*** |
余先生 ************ 闫先生************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竞买人应仔细阅读《出让公告》及宗地挂牌出让文件,全面了解宗地情况、竞买要求:
(*)宗地*竞得人需与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中国电子物资西北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回购协议》。竞得人需按照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中国电子物资西北有限公司、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三方签订的《国有土地收购协议(***库项目)》约定,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以总价*.***亿元支付土地竞得人相应办公用房回购房款,用于中国电子物资西北有限公司安置。剩余部分存在自持权利限制,自持年期为**年。该宗地位于安全控制区,竞得人在项目后期的开发、建设、使用中须落实国家安全部门相关要求,由西安市幸福路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监督落实。
(*)宗地*、宗地*竞得人须执行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按照规划条件书配建要求在宗地范围内建设各类公建配套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宗地所在辖区政府、管委会相关部门,由辖区住建部门负责监督落实。
(*)宗地*竞得人在土地成交后**日内,将现状建筑物价款*****万元缴纳至航天基地财政账户,宗地由航天基地管委会负责移交。
(*)宗地*竞得人须按照宗地内建(构)筑物评估价款,将*****.**万元缴入经开区管委会财政账户,宗地内建(构)筑物价款的缴纳及移交事宜由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协调解决。该宗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西安市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市政办发(****)*号)执行,地下人防有关要求按照《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印发〈西安市“结建”人防工程建审批管理规定〉的通知》(市人防发(****)**号)执行。至少开发建设二层地下空间。
(*)宗地*、宗地*、宗地*、宗地*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等有关要求按照各宗地规划条件书约定执行。
二、竞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和政策性文件另有规定及经核实有闲置土地、在以前土地招拍挂出让中有违约行为的单位外,均可参加以上用地挂牌出让活动。住宅用地不接受个人报名参与竞买,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单位须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同一企业及其控股的各个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宗住宅用地竞买。
(*)参与住宅用地竞买的企业股东不得违规对其提供借款、转贷、担保和其他相关融资便利等,购地资金不得直接或间接使用金融机构各类融资资金,购地资金不得使用房地产产业链上下游关联企业借贷或预付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其他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的借款,购地资金不得使用参与竞买企业控制的非房地产企业融资等。
(*)住宅用地竞得人不能提供自身有效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有效证明、购地资金不符合本公告及《挂牌出让文件》规定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受让人一年内不得参加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
(*)以上挂牌用地均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进行报名。凡持有已解锁**锁(数字证书)、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本次交易活动。**锁(数字证书)的办理程序和解锁要求详见《西安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数字证书解锁指南》(获得地址为:****://********.**.***.**/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四、挂牌时间
网上挂牌期限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整,申请人应当在挂牌出让结束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并在系统上提交竞买申请和支付竞买保证金。挂牌竞买保证金支付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整。网上挂牌报价截至时间为****年**月**日**时整。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并以出让文件及附件为准。有意竞买者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网址:****://********.**.***.**)查询并下载本次挂牌出让文件及附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竞买人操作详见《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土地交易会员端操作手册》(获得地址为:****://********.**.***.**/服务指南***;下载专区)。
六、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可能出现延期、终止等变更情况,请在交易开始前随时关注相关公告信息。
七、公告期间对本次出让宗地有异议请致电宗地联系人,对参加本次挂牌出让活动过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请致电以下电话:
网上挂牌交易业务咨询: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三处:********(转*****)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技术处:********(转*****)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及办理地址:********(转*****),西安市未央区文景北路**号白桦林国际*座*楼服务台**号窗口。
网址:****://********.**.***.**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