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2025-11-17 00:00:00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市公安局蒙公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批复
贵港市公安局:
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公安局蒙公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批复如下:
一、为改善贵港市基层公安派出所基础设施,促进社会安定,同意建设贵港市公安局蒙公派出所项目(项目代码:************************)。
二、项目单位:贵港市公安局。
三、建设地点:贵港市覃塘区蒙公镇蒙公街。
四、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对蒙公派出所原业务用房进行拆除并新建一幢业务用房及备勤楼。项目总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新建派出所业务用房***.*平方米,新建备勤楼***.*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建筑土建装饰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及室外道路硬化、给排水、电气、绿化、篮球场等室外配套工程等。
五、投资估算、资金来源及建设安排
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万元,预备费**.**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财政资金等方式统筹解决。
项目建设工期**个月。
六、招标内容
项目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标投标的规定,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要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或自行组织招标。本项目具体招标内容及招标方式详见《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七、项目批复的相关支持文件分别是《国有土地使用证》、《贵港市公安局蒙公派出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等。
八、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的较大变更是指主体工程建设规模增加**%以上或减少**%以上,建设内容的较大变更是指增加或减少的建设内容相应的投资占原总投资的比例超过**%以上,行业领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不新增政府隐性债务,同时避免资金断裂形成“半拉子”工程。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十一、即日起,原贵发改投资〔****〕***号文予以作废。
十二、其他工作要求 (国家及自治区有新的要求的,按新要求执行;具体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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