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重庆理工大学(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可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三年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
管理服务费最低限价(万元/年) |
投标保证金(元) |
备注 |
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可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三年期)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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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于投标人自有资金投入,招标人零投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理工大学官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报名方式:无须报名。
(四)开标地点:重庆理工大学(重庆市巴南区红光大道**号)明德楼***会议室。
(五)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六)投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七)进校报备:微信小程序搜索“理工访客”填写报备信息,校区: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被访单位: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被访人:陈卓,进校事由: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可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三年期)投标。
(八)本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在遵守公开、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原则下,合理设置招标需求,自行组织实施招标,并做好预算、合同、资产、支付等内控管理工作。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转账方式
*.*投标人应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对应的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 名:重庆理工大学
开户行:建行杨家坪支行
账 号:********************
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完整项目名称,例:重庆理工大学花溪校区可再生资源回收服务(三年期)。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投标人打印支付凭证并加盖鲜章,扫描图片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
六、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招标活动。
(二)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理工大学官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澄清文件的内容。
(三)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招标文件,恕不接收。
(四)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七、联系方式
(一)招标人:重庆理工大学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巴南区李家沱红光大道**号
(二)招标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龚老师、郑老师
座 机:************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泰山大道*号贝蒙盘古*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