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1-24 00:00:00
********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工程********工程已由/以由/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某部,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项;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日历天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所示,以及招标人确定的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除、装饰装修、电气、通风空调、给排水、集中供气、弱电、智能化和消防工程等相关内容。投标人负责办理项目涉及的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相关手续办理,以及施工范围涉及到的军队、地方等产权单位及相邻单位的协调工作。除按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要求须由招标人缴纳的费用外,所需全部费用均包含在投标报价中,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招标人不予承担。
*.*其他:/。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具有近*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独立完成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类似业绩,其中须包含相关实验室部分施工内容,相关实验室具体内容以发出的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以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本工程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其他要求:技术负责人要求: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招标文件的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且资质符合本章第*.*款规定的,方可于****年 ** 月 ** 日至****年 **月 ** 日,每日上午*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在北京市海淀区持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施工资质证书复印件;(*)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无外资及港澳台背景声明书原件;(*)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完成注册的截图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时无需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时无需提供);(**)被授权人在本单位缴纳的最近*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领取时无需提供),联系(招标人)杨助理************获取招标文件。以上材料使用**幅面纸张打印,每页须加盖公章。
按军队实行凡采必入的相关要求:供应商参加各采购服务站和队属采购力量(以下统称采购机构)组织实施的军队物资工程服务采购活动,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并在参加开标会时一并将加盖公章的截图交予招标人,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元。
*.投标文件的递交
*.* 凡购买招标文件者,方可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年 ** 月 ** 日*时**分**秒,地点为天津市河东区富民路***号采购服务大厅。
*.*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上发布。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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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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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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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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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服务机构:第五采购服务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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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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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高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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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