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2025-11-24 00:00:00
- 索 引 号:***********************
- 发文机关:南平市环保局
- 发布日期:************:**
- 生成日期:**********
- 发文字号:南环保审函〔****〕**号
- 有效性:有效
- 内容概述: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批复邵武市新锐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及***吨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吨铜基银钎料氟化物钎剂及****吨助焊剂(硼酸三甲酯)建设项目一期(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和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
邵武市新锐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及***吨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吨铜基银钎料氟化物钎剂及****吨助焊剂(硼酸三甲酯)建设项目一期(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和低
邵武市新锐焊接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邵武市新锐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及***吨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吨铜基银钎料氟化物钎剂及****吨助焊剂(硼酸三甲酯)建设项目一期(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和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项目)变动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审批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如下:
一、邵武市新锐焊接科技有限公司年产****吨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及***吨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吨铜基银钎料氟化物钎剂及****吨助焊剂(硼酸三甲酯)建设项目一期(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和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项目)位于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行岭平台,于****年**月**日通过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审批,该项目年产****吨新型无腐蚀性氟化物铝钎剂(其中铝钎剂**********/*、铝钎剂***********/*、预涂型铝钎剂****/*)及*** 吨低腐蚀性氟化复盐铝钎剂(铝钎剂*******)。目前铝钎剂**********/*、铝钎剂***********/*、铝钎剂***********/* 正在建设,预涂型铝钎剂****/* 暂未建设。因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变动,现重新报批项目环评。对照原项目环评,项目的储存能力、环境保护措施等方面存在变动,具体情况如下:一是新增*个*****的**%氢氧化钾储罐,全厂储罐区的储存能力从**.***变更为***.***。二是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变化,导致大气污染物中的颗粒物排放量增加**%以上。三是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烘干机燃烧废气从“未直接接触物料”变更为“直接接触物料”。项目变更后,产品方案和总体生产规模不变。项目总投资****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万元,占项目投资的*.**%。
根据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专家评审意见和复审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防治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措施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以及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二、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管理中,你公司应认真对照并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项目环境防护距离。根据报告书评价结论,本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丙类厂房外****、污水处理站外****、储罐区周边***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规划、建设居住区、医院和学校等对环境敏感的保护目标。
(二)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生产工艺,加强精细化管理,采取有效污染防控措施,确保各类生产废气的收集、处理和达标排放,最大限度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各类废气排气筒应满足相应的排放速率要求和监测采样条件。
(三)水污染防治。项目应按照“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的原则,配套相应的废水收集、处理设施,污水管道采取明管化建设。预涂型钎焊剂设备清洗废水经预处理后,与其他生产废水、初期雨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处理达纳管标准,纳入邵武市金塘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并达标排放。
(四)噪声污染防治。项目应优化厂区布局,高噪声设备远离厂界布设,且应设在密闭厂房内;优选低噪声、低振动设备;对高噪声设备、管道等采用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加强运营期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削减噪声强度确保噪声厂界达标。
(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严格落实固体(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并妥善处置。危险废物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其暂存和处置应符合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落实分区防渗要求,建立事故废水三级防控体系,规范设置装置区围堰及储罐区防火堤,配套建设不小于******的事故应急池和*****的初期雨水收集池。企业还应做好设备调试期间的污染防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措施与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建立与当地政府间的风险应急联动机制。
(七)其他要求。污染物排放标准按相关要求执行。企业应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要求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和贮存场所等,污水排放口规范安装污染物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制度,做好污染源排放的跟踪、监测、管理;在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按照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规定,做好环境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项目运行期必须严格执行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确保项目实施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核定的指标内。根据变更项目环评报告,项目建成后,总量控制指标不突破原项目环评批复总量: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企业应按要求获得相应的总量控制指标后,项目方可投入生产。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实行清洁生产,企业生产前应依法重新申领排污许可证,及时按要求组织竣工环保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
五、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
六、项目生产前应函告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及我局,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负责。
南平市生态环境局
****年**月**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南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南平市邵武生态环境局,
福建省绿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