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将军故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2025-11-24
广东/惠州 中标结果
惠州市惠阳区将军故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广东/惠州-2025-11-24 00:00:00
广东/惠州-2025-11-24 00:00:00
惠州市惠阳区将军故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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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项目代码 |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将军故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将军故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 | ||
| 标段(包)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将军故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监理) | ||
| 公示名称 | 惠州市惠阳区将军故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项目(监理)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 **:** | ||
| 评标情况 | 本次评标采用定量评审法。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少于*个但不超过*个,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再进行详细评审。(注: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位(除校验码外)大小排序后报送定标委员会) 序号推荐中标候选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备注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广东远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中标候选人一 | 安徽远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 | ||
| 质量承诺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王永成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 | |
| 业绩情况 | *、凤岗镇金凤凰大道及黄金路升级改造工程和凤岗镇金鹏路道路改造工程监理; *、东莞市谢岗镇谢岗股份经济联合社建设项目监理; *、坪深国际数字物流港项目监理服务; *、舒城县人民医院新东区扩建监理项目。 | ||
| 中标候选人二 | 珠海经济特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 | ||
| 质量承诺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刘本波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 | |
| 业绩情况 | *、中山大学珠海校区北区研究生宿舍项目监理; *、银鹰花园项目工程施工监理; *、平沙华侨农场砖瓦房改造安置项目监理; *、云美大道南延线、空保一横路等两条路项目。 | ||
| 中标候选人三 | 中鸿亿博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 | ||
| 质量承诺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满足招标人的使用要求;质量要求为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何晓勇 | 资质资格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 证书编号:******** |
| 业绩 |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证书编号:********** | |
| 业绩情况 | *、惠阳区新圩镇 ****年水环境质量巩固提升工程*丁山河流域监理; *、金龙大道泰美镇规划区段升级改造工程(监理)。 |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全域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办事处石园西街*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张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开城大道北**号三楼 | ||
| 公示开始时间 | ********** **:** | 公示结束时间 | ********** **:**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项目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