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2025-11-14 00:00:00
****年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招标公告
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按照《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新财库〔****〕**号)等有关制度要求,就其****年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投标单位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年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招标内容
****年自治区本级国库现金管理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放银行及定期存款利率,操作工具为商业银行定期存款,存款期限为*个月、*个月。首期**月操作***亿元,存放时间*个月,其他批次的操作计划、存款期限和分配额度另行通知。本次招标确定的存放银行范围及存款利率有效期为六个月,到期重新招标。
四、投标资质要求
(一)投标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符合条件的自治区境内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设立的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结算等业务的企业法人;
*.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稳健,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拨备覆盖率、流动性覆盖率、流动性比例等指标达到监管标准;
*.内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强的风险控制能力,近*年内未发生金融风险及重大违约事件;
*.同一家商业银行只拥有一个评选席位;
*.投标单位能提供足额国债、地方政府债券、政策性金融债券进行质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能满足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为无效投标,不参与评分和额度分配。
五、投标保证金金额、账户及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元(贰仟伍佰元整)
单位名称: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明德路支行
银行账号:*******************
*请投标单位用基本账户以网银、电汇或支票转账的方式缴纳,并在用途栏或备注栏内填写“投标保证金”。
六、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时—**:**时(北京时间)
**:**时—**:**时(北京时间)
七、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潜在的投标单位须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提供的材料(须加盖公章,未报名而直接参与投标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单位简介、金融许可证(复印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依法开展经营活动,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八、购买招标文件地点
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中路高新万科大厦****室)。
九、招标文件售价
***元/本,售后不退。
十、投标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
十一、投标/开标地址
君达鸿雁宾馆四楼会议室(天山区东环路***号,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时间
****年**月**日**:**时(北京时间,若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
联系人:唐立林、冯笛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鸿瑞智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昊、张亭亚、赵源权、孙涛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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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库现金管理招标小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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