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2025-11-22
浙江/舟山 质疑投诉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行政裁决书
浙江/舟山-2025-11-22 00:00:00

、项目编号:恒诚建代字[****]****

二、项目名称:金塘城市管理及露天秸秆焚烧巡查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舟山正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临城海洋科学城*******

被投诉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人民政府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新道东路**号

被投诉人*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长峙岛春风里*号*楼

相关供应商:舟山市雨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舟山市定海区海城雅苑*幢西单元****室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舟山正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对被投诉人舟山市定海区金塘镇人民政府和浙江恒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金塘城市管理及露天秸秆焚烧巡查服务项目(恒诚建代字[****]****,以下简称“本项目”)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本机关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投诉事项:根据舟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定海分局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显示,舟山市雨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登记的门类为“房地产业”,登记行业为“物业管理”,而本项目采购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服务行业”,舟山市雨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企业资质条件。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对于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行业要求是基于采购标的设定而非对供应商经营范围的划定,即《采购文件》第三章第**项表述的“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指的是采购人根据此项采购需求的具体特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的规则对此项采购需求归属的经济门类划分,并非对供应商的资质的要求。
  舟山市雨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营业执照中登记的经范围包含了会议及展览服务和为企事业提供后勤服务两项,该两项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的分类标准属于商务服务业。国家自****年起正式落实“证照分离”制度,除属于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之外的其他项目企业可以自主经营,即供应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与供应商的履约能力并无必然联系。
  现舟山市雨洁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按照其自身的经营规模“从业人员***人,资产总额***.**万元”填报其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中属于小型企业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本机关认为,投诉人舟山正凡后勤服务有限公司对金塘城市管理及露天秸秆焚烧巡查服务项目(恒诚建代字[****]****)提出的投诉事项不成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六条、《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
驳回投诉事项。

七、其他补充事宜

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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