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2025-11-21 00:00:00
霞浦县松山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
| 投标资格 | 无要求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元 人民币 | ||||
| 评标办法 | 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
| 开标时间 | ********** **:**:** | ||||
| 开标地点 | 无 | ||||
| 开标方式 | 待定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否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暂无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霞浦县松山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 补充通知(一) 各投标人: 招标人(招标代理单位)对“霞浦县松山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说明: 一、 修改部分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须知》“第*节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危大工程清单”修改如下:
*.本项目对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说明进行修正,请各投标人至附件处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及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以本次发布的为准。 *.本项目招标人的“联系人:陈先生,电话:***********”修改为“联系人:俞先生,电话:***********”。 二、 答疑部分 *.问:控制价存在空清单即工程量为*,请招标人删除。 答:招标控制价仅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投标人仍应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进行自主报价。控制价中部分项目工程量为零,不影响投标人按工程量清单填报价格,请按所提供清单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问: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与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中有关危大工程清单的要求不一致,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详见“一、修改部分”第*点。 *.问:弃方运距按***计入,此规定不符合闽建〔****〕*号文的要求,应按实结算,请调整。 答:招标阶段设定“外运运距***”,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应自行确定方案,自主报价。本项目将严格遵循闽建〔****〕*号文规定,在工程最终结算时,对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外运运距,将根据实际发生距离据实办理结算。请贵方知悉,并可在投标报价中综合考虑此原则。
本补充通知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与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均作相应调整。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本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登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的相关网站查看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霞浦县宾海融合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宁德市尧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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