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25-11-22 00:00:00
智能仓储物流单元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
一、评标情况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西安克莱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评审合格。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初步评审合格。
未进入中标候选人名称:天津德铝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评标情况:天津德铝智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初步评审不合格。*. 招标文件第*.*.*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技术支持资料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项“单次搬运料箱数量至少*个,单个缓存位承重****载重,最大负载不低于***㎏。”投标人提供的厂家技术彩页像是额定负载为*****,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招标文件第*.*.*响应性评审标准中技术支持资料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项规定:“投标人对加注星号的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该投标人投标文件中针对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项“响应时间不超过**。”投标人未提供相应的支持材料,偏离招标文件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 初步评审规定“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因此,评委会对该投标人初步评审评为不合格。
本项目共*家投标人参与投标,有*家投标人因为技术评议不合格被否决。虽然西安克莱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苏州玖物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但经评标委员会详细评审,认为两家公司投标文件不具备竞争性,故决定否决全部投标,建议用户方总结本次招标经验后另行组织招标采购。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异议的渠道:中航工业电子采购平台
异议的方式: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以书面的方式(加盖公章)在上述平台一次性递交,否则不予受理。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联系方式(含异议受理人)
招标人:天津航空机电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空港经济区西十道*号
项目联系人:张娇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慧忠路*号远大中心*座**层
联系人:王涵璇
电话:************
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