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2025-11-21 00:00:00
永和镇未来产业社区路网提升项目*Ⅳ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永和镇未来产业社区路网提升项目*Ⅳ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新网****(***)号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的永和镇未来产业社区路网提升项目*Ⅳ标(项目名称),于****年**月**日在绍兴市上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开标。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浙江阳光城市照明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负责人 | 陈君峰 |
报价(元) | *******.** |
供货期 | **日历天 |
质量 | 合格 |
得分 | **.** |
资信公示 | |
业绩 | 项目名称:鹰东大道路灯及配套设施安装工程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
项目名称:城市照明改造完善工程三标段:槐安璐西段 合同金额:***.******万元 合同签订时间:****年 ** 月 ** 日 | |
被否决投标情况 | |||
序号 | 被否决投标单位 | 被否决原因 | 否决投标的依据 |
* | 中泰照明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大写金额 | **.*否决投标的情形(三)商务标内容 第三点: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
* | 浙江尧亮物联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写大写金额 | **.*否决投标的情形(三)商务标内容 第三点:投标函载明的投标报价或其它关键内容不全或有瑕疵的。 |
公示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书面形式)。若对招标人做出的答复不服的,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 发改委等七部委令第**号)的规定要求,向绍兴市上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上虞区永和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
浙江宇康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
****年**月**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