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21 00:00:00
某实验室园区窗帘
同类项目:窗帘***;采购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某实验室园区窗帘采购
三、中标信息
中标人名称:海宁花剪子布业有限公司
中标人地址:浙江省海宁市许村镇沈士工业园区文胜路***号(***国道旁)
中标金额:******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某实验室园区窗帘采购
五、评审专家名单
吴兵、王良明、刘春香、李村、陈向军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公告发布媒介:优质采云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年**月**日—****年**月**日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紫云路***号安徽省招标集团总部基地***室(安徽省招标集团法务与质管中心),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实验室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紫云路***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接听时间:*:*****:**,**:*****:**,节假日除外。潜在投标人应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凌、张文奇、陈鹏飞
电 话:*************、********、***********
某实验室园区窗帘采购答疑澄清
我公司现对某实验室园区窗帘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做出如下答疑澄清。此次答疑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答疑澄清与招标文件不同之处,按本次答疑澄清内容执行。
项目答疑澄清内容如下:
现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无法查询带***标识检测报告,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相应的查询截图,相应评审项予以认可。
本次答疑澄清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开标时间不予顺延,如有投标人认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请于****年**月**日**点前将书面材料反馈至邮箱*********@**.***,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