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和经开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2025-11-21
浙江/丽水 中标结果
云和经开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216”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报告
浙江/丽水-2025-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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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时**分左右,浙江高宏电子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电梯设备安装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高处坠落事故,造成*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傅雅涛第一时间作出指示,要求彻查事故原因,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开展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化解各类安全风险隐患。**月**日,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组长,县府办、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总工会、县民政和人力社保局、云和经开区等单位有关同志参加的云和经开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本次事故开展调查工作。同时,邀请县纪委监委和县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了丽水市特种设备检测院及其技术专家参与技术鉴定和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技术鉴定、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故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事故相关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的建议。

经调查组认定,云和经开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是一起电梯安装工人安全意识淡薄,在电梯井内进行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和系挂安全带,在轿厢底盘上进行作业,违反安装工艺流程导致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宏电子公司),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凌云街**号*幢*楼;法定代表人:张*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日期为****年*月**日,经营范围包括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新材料技术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日用木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等。建设工程名称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万电子产品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云和县沙溪区块*****地块,总占地面积****.**㎡,总建筑面积 *****.**㎡,主要包括 *、*、*号厂房。该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施工阶段,未正式投产,已于****年*月**日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单位为住宅建设公司,监理单位为虞晖建设公司。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中明确服务范围为施工图范围的土建、安装工程,不包含*个厂房电梯的采购和安装施工。该建设项目*号厂房*台电梯、*号厂房*台电梯、*号厂房*台电梯,合计*台曳引驱动载货电梯。该公司将*台电梯作为单独的一个电梯采购及安装工程项目进行发包。

*.电梯销售单位:丽水瑞杰电梯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杰电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曹*国;住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欣苑小区*幢*单元*室东边第一间;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是: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电气安装服务。

*.电梯制造单位:西威电梯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威电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黄*睿;住所:泗阳县经济开发区众兴东路*号;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中许可经营项目是: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施工专业作业;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范围为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有效期至****年*月*日。

*.电梯安装单位:杭州宏威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威电梯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黄*鑫;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住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新安江街道新安东路,新安财富城*幢一单位*室;经营范围包括:批发、零售:电梯,扶梯及相关配件,电梯智能设备,立体停车库,电子元器件,叉车,铲车,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服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凭资质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编号:**************,许可范围为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安装(含修理),有效期至****年*月**日。

宏威电梯公司在丽水设立分支机构:杭州宏威电梯有限公司丽水分公司(以下简称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代表其公司在丽水地区从事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工作,其法人授权委托书已于****年*月**日向丽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授权曹*国为分支机构负责人,全权处理授权范围内本公司在丽水市的电梯安装、修理施工事宜;总公司持有的特种设备许可证(**************)对丽水分支机构授权如下: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安装、修理(*≤*.**/*);曳引渠道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安全、修理;杂物电梯(函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安装、修理;施工类别:安装、修理保养;委托有效期为****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负责人:曹*国;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场所: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元和街道云栖小区*幢*室;经营范围:批发、零售:电梯,扶梯及相关配件,电梯智能设备,立体停车库,电子元器件,叉车,铲车,仪器仪表,机械设备;服务: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凭资质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覃*旺(死者),男,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地址:广西宜州市龙头乡董里村新村屯**号,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电梯安装临时作业人员。

曹*国,男,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地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欣苑小区*幢*单元*室,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负责人。

杨徐俊,男,公民身份号码:******************,汉族,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德市大洋镇麻车村上新屋***号,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工程部经理。

*.土建及安装工程施工单位:云和县住宅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宅建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柳旭东;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监理单位:浙江虞晖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虞晖建设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陈超;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水运工程监理;建设工程监理;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公路工程监理;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规划设计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城市公园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承接档案服务外包;招投标代理服务;政府采购代理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同签订情况。高宏电子公司将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万电子产品项目中的土建、安装工程(材料甲供)分包给住宅建设公司,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并委托虞晖建设公司对建设工程项目实施监理,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

高宏电子公司另行向瑞杰电梯公司采购*部电梯及配套安装工程,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电(扶)梯设备销售安装合同》;瑞杰电梯公司向西威电梯公司订购由西威电梯公司生产*台电梯,双方于*月**日签订《电(扶)梯设备销售合同》;瑞杰电梯公司在电梯制造完成后,委托宏威电梯公司进行电梯安装,双方于**月**日签订《电梯安装委托合同书》。宏威电梯公司在电梯安装前已取得西威电梯公司对电梯进行安装与维保的授权许可,双方于**月**日签订《电梯安装、维修保养项目委托书》(授权许可)。宏威电梯公司雇佣劳务用工人员负责电梯安装作业,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签订《电/扶梯安装安全协议》,宏威电梯公司购买了雇主责任保险,投保雇员共计**人(包含死者)。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工程部经理杨*峻对接和安排覃*旺(死者)和覃*负责*号厂房*部电梯的安装作业,双方于**月**日签订《电/扶梯安装安全协议》。

(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宏威电梯公司(总公司)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定了《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施工质量安全稽查制度》等制度文件;总公司不定期对电梯安装工人开展教育培训,抽查频次偏低,教育培训和抽查记录等佐证材料基本齐全;总公司建立了隐患排查制度,每周开展隐患巡查,形成每周电梯(质量)安全排查报告,以会议形式进行每月调度,形成会议纪要;工程部叶*平不定期到各地分公司进行抽查;总公司每年年初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投入计划;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抽取部分电梯使用单位开展应急演练。

宏威电梯公司根据《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其丽水分公司全权处理授权范围内总公司在丽水市的电梯安装、修理施工事宜。丽水分公司在行政上直接隶属于总公司领导,按照“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谁投资、谁受益、谁承担经济风险”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活动[]。总公司制定的《分支机构管理制度》规定了总公司对下属分支机构的管理制度,丽水分公司按照总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来执行。丽水分公司项目班组组织开展了*次电梯安装安全教育培训,覃*旺、覃*未参加,岗前培训和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工程部对项目班组开展了电梯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丽水分公司未落实高处作业现场安全监护人员制度[][];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到位,无安装现场巡查检查记录,未及时发现现场安装工人未按照要求正确佩戴安全带和安全帽,以及轿厢底盘四周未安装护栏的违章作业行为[];与施工人员签订《电/扶梯安装安全协议》,未有效明确双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未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协议中明确由乙方设置防护装置[];未有效落实总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对作业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名作业人员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证和高处作业资格证;未按照《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按照总公司授权的特种设备安装资质去对接和争取当地电梯相关项目,赚取的利润不上交总公司,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电梯项目现场亦由分公司自行管理、自行负责,总公司未向分公司收取相关管理费用,双方财务独立核算。丽水分公司具有单独的营业执照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可承担行政处罚责任的生产经营单位。因此,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应承担本次事故发生的主体责任。

宏威电梯公司组织机构名单

序号

职务

姓名

联系方式

备注

*

总公司法定代表人

黄*鑫

***********


*

质量安全总监

童*善

***********


*

技术质量部经理

余*连

***********


*

工程部经理

叶*平

***********


*

销售部经理

王*威

***********


*

专职安全员

周 *

***********


*

丽水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曹*国

***********


*

丽水分公司工程部经理

杨*峻

***********


(三)事故发生经过

****年**月**日,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电梯安装人员覃*旺(死者)和覃*进入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号厂房,正式启动电梯安装工作,*号厂房共*层,建筑高度**.** *,共*台货梯。

**月**日*时许,覃*旺与覃*一起进入高宏电子工地,对涉事*号厂房东侧的一台电梯进行安装作业,两人一起在轿厢底盘上从*层逐层往上进行安装作业,覃*负责层门护脚板安装,覃*旺负责支架直档与横档连接处的点焊固定及层门门框立柱的焊接固定作业。**时**分许,覃*旺正打算对第*层电梯层门门框立柱做焊接固定作业时,不慎从轿厢底盘右侧间隙跌落(跌落高度约**.**米),直接坠落至电梯底坑,此时覃*正在拿取底盘上的层门护脚板,背对着覃*旺,当覃*听到声音转身发现一同在底盘上安装的覃*旺已不在轿厢底盘上,跑到底盘边缘才发现覃*旺已躺在底坑地面上,事发后覃*将轿厢底盘开到二层位置,打开二层层门从轿厢底盘上出来,立即通知同在该工地作业的工人兰丁秋(宏威电梯公司工人),兰丁秋立即拨打***、***电话,然后通知丽水分公司主要负责人曹*国,曹*国于**点**分电话联系丽水分公司工程部经理杨*峻,***救护车于**点**分将覃*旺送至云和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小时抢救无效后死亡。

(四)事故现场情况

机房主机、控制柜、导向轮、反绳轮、槽钢、限速器、钢丝绳已安装到位;轿厢底梁、立柱、上梁、底盘、反绳轮已安装到位,轿壁、轿门、轿顶未安装;层门上坎、门框、地坎、门扇已安装;电梯导轨、支架已安装,轿厢导轨*根,对重导轨*根;三层以下导轨支架处已点焊,*、*层门门框立柱两侧已焊接固定,*层以上未固定;*、*、*层层门护脚板已安装,*、*、*层层门护脚板未安装;底坑轿厢、对重缓冲器未安装。

图*:人员坠落现场

图*:机房电梯安装情况

图*:电梯导轨、支架安装情况

(五)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

本起事故造成*人死亡。死者:覃*旺,男,**岁,广西宜州市龙头乡董里村新村屯人,系宏威电梯公司工人,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证和高处作业资格证。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经济损失统计标准》(**/* ****),此起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万元。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云和经开区等相关单位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处置工作。经现场确认,有*名电梯安装人员从*号厂房东侧电梯井*楼坠落至底坑地面上,头部受伤严重,地上留有大块血迹,重伤人员第一时间已被送往云和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约*个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

县住建局当场开具停工整改书,责令土建施工单位(住宅建设公司)停止主体建筑内高处作业施工;县市场监管局对现场电梯安装作业进行检查。

(二)医疗救治和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覃*旺第一时间被送往云和县人民医院进行抢救,经*小时抢救无效后死亡。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开展家属安抚工作,并协助做好用工企业和逝者家属的善后赔偿事宜。****年**月**日,事故双方当事人经调解已达成协议,签署人民调解协议书和谅解书,宏威电梯公司赔偿死者家属***万元。

(三)事故应急处置评估

事故发生后,现场工人开展现场处置,马上拨打***、***电话,现场人员立即开展救援。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云和经开区、县人民医院急救中心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了处置。本起事故有关部门能响应积极,及时到达现场,积极引导舆论导向,没有造成不良后果。现场工人第一时间开展了救援,救援未发生次生、衍生事件,没有因处置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综合现场勘察、技术鉴定和专家分析,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如下:一是覃*旺个人安全意识淡薄,未取得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证和高处作业资格证从事高处电焊作业(电梯安装),在高度约**.**米的电梯井内进行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和系挂安全带。二是电梯轿厢底盘周边空隙较大,作业人员覃*旺未按照协议要求设置防护装置[*]

(详见附件*技术专篇,附件*技术鉴定报告)

(二)间接原因分析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履行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到位。未有效落实总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未严格把关电梯安装人员能力素质,无相应的人员准入把关机制,电梯安装工人无焊接与热切割作业资格证和高处作业资格证,不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对于电梯安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岗前培训,仅与施工人员进行电梯安装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不到位,无安装现场巡查检查记录,对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设置高处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工人在电梯井道内作业及在轿厢底盘作业时未戴安全帽、未系挂安全带的违章作业行为。未按照《分支机构管理制度》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第二款[]、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负责人曹*国,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二)(三)(五)项的规定[]

四、有关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事故相关企业

*.宏威电梯公司及相关人员

*.杨*峻,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工程部经理,未及时组织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对作业现场发生的违章违规作业行为失察,对于施工现场巡查不到位,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违反了宏威电梯公司《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童*善,宏威电梯公司质量安全总监,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不到位,未有效监督分公司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相关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不力[]。违反了宏威电梯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制度》。


*.西威电梯公司

未按照法律规定对宏威电梯公司电梯安装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未及时发现电梯安装人员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和系挂安全带的违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有关监管部门

*.县市场监管局。未有效落实对特种设备安装改造告知的安全监察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号)明确“实施告知的目的是让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时获取现场施工的信息,方便开展现场安全监察,督促施工单位申报监督检验”。县市场监管局未按照《通知》有关要求,在****年**月**日和**月**日收到杭州宏威电梯有限公司安装电梯施工网上告知备案后,未采取任何后续管理、跟踪或者工作衔接,未对宏威电梯公司电梯安装告知后的现场实施安全监察。

*.县住建局。对同一建筑工地内电梯安装过程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十八条规定,电梯安装施工过程中,电梯安装单位应当遵守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要求,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电梯安全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由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因此,住建部门对施工现场负有安全监管职责。虽然电梯安装施工项目单独另行发包,但其施工区域属于建设项目整体施工区域内,县住建局未将电梯施工纳入整个施工现场统一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监管上存在一定的漏洞。

(详见附件*管理专篇)

五、对有关责任人员及责任单位处理建议(一)免于追究责任人员

死者覃*旺安全生产意识淡薄,在未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未取得相应作业资格证的情况下作业,且未按照协议规定在危险作业区设置防护装置,对事故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建议免于追究责任。

(二)追究刑事责任人员

经调查,本起事故中其他有关人员的行为并非造成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不构成犯罪,建议不追究刑事责任。

(三)行政处罚建议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及有关人员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未有效落实总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未严格把关电梯安装人员能力素质,对电梯安装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落实不到位,未开展岗前培训,对于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设置高处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未能及时发现工人违章作业行为,未按照要求制定电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曹*国,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负责人。未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未落实安全风险风机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对事故发生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县应急管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西威电梯公司

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规定对宏威电梯公司电梯安装过程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未及时发现电梯安装人员作业时未按要求佩戴安全帽和系挂安全带的违规行为。建议由县市场监管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及有关规定,将相关线索移交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置。

(四)其他处理建议

*.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有关人员

(*)杨*峻,宏威电梯丽水分公司工程部经理,未及时开展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对于施工现场巡查不到位,对作业现场发生的违章违规作业行为失察,未及时发现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建议宏威电梯公司丽水分公司依据本公司内部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县应急管理局。

(*)童*善,宏威电梯公司质量安全总监,履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不到位,未有效监督分公司落实总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实施相关安全措施和安全制度不力。建议宏威电梯公司依据本公司内部规定对其进行处理,处理结果报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管局

未按照《国家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宏威电梯公司电梯安装告知后的现场开展安全监察。责成县市场监管局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县住建局

对同一建筑工地内电梯安装过程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未将电梯施工纳入整个施工现场统一的安全管理,在安全监管上存在漏洞。责成县住建局向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六、事故主要教训

(一)电梯安装监管职责存在盲区。当前建筑领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与特种设备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均未明确电梯安装现场的安全质量监督主体及法律法规依据,导致形成监管空档。比如本次事故中,市场监管部门认为,电梯在安装过程中不属于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电梯安装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监督应由住建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由施工单位进行统一监管;而住建部门认为,电梯安装项目另行发包,不属于施工许可范围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应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电梯的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和电梯安全的监督管理。

(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部分企业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安全检查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整改不彻底;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部分企业未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导致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不熟悉,由于安全意识薄弱,部分从业人员存在违章操作、冒险作业等行为,增加了事故风险;电梯安装涉及大量高空作业,施工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容易发生坠落事故;电梯安装往往与其他建筑施工交叉进行,现场管理混乱,容易因协调不当引发事故。

七、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为有效防范电梯安装高处坠落同类事故发生,云和县坚持举一反三,积极落实针对性安全防范措施:

*.责成宏威电梯公司及其丽水分公司深刻吸取“**·**”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教训,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管理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电梯安装施工人员准入门槛,组织审核相关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条件,制定相应的人员管理和培训制度,确保持证上岗;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安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施工作业进行安全检查,确保电梯施工环境更加安全稳定。

*.责成西威电梯公司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于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电梯安装、改造、修理的,要全面加强安全指导和监控,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校验和调试,确保电梯安装工程顺利进行。

*.建议高宏电子公司未指定监理单位时,要对安装工程实施自管,并承担工程管理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责,对电梯安装施工中涉及的电工、电焊和高处作业等特业人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明确进场前对合同协议、单位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条件等要素的审查要求及程序,全面加强现场巡视检查。

*.建议县市场监管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和部门工作职能,严格落实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职责,联合住建部门、经开区、属地乡镇(街道)等进一步加强电梯安装施工现场和电梯安装质量的监督检查,确保电梯安全监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建议县住建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部门工作职能,统筹推进施工现场电梯安装项目安全的综合监管,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经开区、属地乡镇(街道)等督促指导企业落实好电梯安装各项安全措施,从根本上确保电梯安全安装和运行。

*.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深刻吸取云和县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一般高处坠落事故教训的通知》,通报该起事故基本情况,要求各专委办、各重点单位和乡镇(街道)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本次事故,坚持举一反三,全力防范应对各类事故发生,尤其是针对防范建筑工地和特种设备高处坠落事故,最大限度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附件:*.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名

*.事故技术专篇

*.事故管理专篇

*.应急处置评估报告

*.技术鉴定报告

云和经开区浙江高宏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调查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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