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陵园风景区2026-2028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2025-11-21
江苏/南京 变更澄清
中山陵园风景区2026-2028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江苏/南京-2025-11-2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陵园风景区*********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需求由原来的“中山陵园风景区垃圾清运劳务外包项目采购,每天从景区**座垃圾房进行收集、整理和清运(运至老山林场垃圾焚烧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更正为“中山陵园风景区垃圾清运服务项目,每天从景区**座垃圾房进行收集、整理和清运(运至老山林场垃圾焚烧场),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删除第三章评标标准商务部分企业实力中的“*、投标人具有南京市(或类似地市级)环境卫生经营性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并被评为“综合一级”的得*分,被评为“综合二级”的得*分,其他不得分。*、投标人近三年具有南京市(或类似地市级)市级机关单位企业信用评价并被评定为*级的得*分,*级的得*分,*级得*分,其他不得分。”

*、第三章评标标准价格部分分值由“**分”更正为“**分”。”

*、第三章评标标准商务部分车辆配备内容由原来的“*、根据南京市垃圾四分类要求,每提供一种对应类型车辆得*分,最高*分。(请提供车辆发票、车辆行驶证及照片为准,要求车辆标识规范,无标识不得分)*、根据本项目提供机械配备,每提供一辆自有有害垃圾运输车得*分;每提供一辆可回收物垃圾运输车得*分,满分*分;本项最高得*分(提供相关车辆发票证明材料)注:提供扫描件上传系统,不提供不得分。”更正为“*、根据南京市垃圾四分类要求,每提供一种对应类型车辆得*分,最高**分。(请提供车辆发票、车辆行驶证及照片为准,要求车辆标识规范,无标识不得分)*、根据本项目提供机械配备,每增加一辆自有有害垃圾运输车得*分;每增加一辆可回收物垃圾运输车得*分,满分*分;本项最高得*分(请提供车辆发票、车辆行驶证及照片为准,要求车辆标识规范,无标识不得分)注:提供扫描件上传系统,不提供不得分。”

开标时间由***** *** ****:**”更正为“***** *** ****:**”。

具体内容以更正版招标文件为准,特此告知!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中山陵园管理局

单位地址:南京市中山门外石象路*号

联系人:许露露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新城总部大厦*座***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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