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2025-11-21 00:00:00
郑州铁路公安局移动信号管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成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移动信号管控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开标日期:****年**月**日
二、主要标的信息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单位 |
* | 郑州铁路公安局移动信号管控设备采购项目 | 河南瑞光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号亚星时代广场*号楼**层****室 | ****** | 元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 数量 | |
* | 移动信号管控设备 | 历正科技 | ** |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夏军、吴学旭、于芬梨(采购人代表)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和《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号)文件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下浮**%,由成交单位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
收费金额:****元。
五、成交结果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结果公示期限
本次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者,可以在公告结束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并附带相应的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邮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郑州铁路公安局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永安东街**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静、曹振雨、徐萌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电厂路与泾河路向西***米路南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号楼*座西栋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