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武区]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食材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2025-11-21
江苏/南京 招标采购
[玄武区]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食材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南京-2025-11-21 00:00:00

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食材配送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项目概况

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食材配送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食材配送项目

*、项目预算:**万元(全年预计采购金额不超过**万元,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下浮率投标报价,供应商应考虑经济增长物价上涨及自身成本报价,确定下浮幅度。投标下浮比例定义:以最新食品市场价单价(基准价以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上一周“南京市部分农贸市场蔬菜周平均价格水平”为准,未公布的食材价格,如同期同品种结合大润发超市售价,报采购人审核后的价格作为下周的基准价),结合供应商对物价水平的预期,综合考虑本次采购所有物品食品的物价变动而作出的报价浮动比例,而成交供应商所报的投标下浮比例将作为采购人在采购期间购买货物的款项计算依据,投标下浮比例为综合考虑所有品目后的唯一下浮费率。

*、项目内容:为保障本馆职工食堂的正常、高效运营,确保食材安全、优质、稳定供应,现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择优遴选一家综合实力强、信誉良好的食材配送服务商。负责采购和配送职工食堂日常所需的全品类食材,包括但不限于:米面粮油、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冻品、调味品、奶制品、干调杂货等。具体要求详见公开招标文件。

*、供货周期:一年整。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条件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招标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响应文件中申明。由同一专业的供应商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并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商务评标的依据;由不同专业的供应商组成联合体,首先以投标全权代表方的应答材料作为认定资质以及商务评标的依据,涉及行业专属的资质,按照所属行业对应的供应商的应答材料确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的法定准入要求:无。

*、第*(*)条所称的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并保存。

三、获取招标文件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号*座*楼。

*、获取方式:线上获取,请各潜在供应商将以附件形式提供以下文件:

*)报名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若法定代表人报名,则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出售:在邮件正文中备注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审核,并提供付款账号,请各供应商留意邮箱情况,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将会在一个工作日内提供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工

联系电话:***********

*、发票开具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宗工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号*座*楼开标大厅。

响应文件份数:

*)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伍份(壹份正本、肆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一般应为***格式、*盘或光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报价表、实质性资格证明文件一式陆份,伍份为响应文件正副本内材料,壹份单独装在信封中与响应文件一同递交作为采购单位评审前资质审查依据。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现场考察、答疑时间:招标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考察。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投标人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投标人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打印时间为本公开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未按上述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投标人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投标人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投标人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本公开招标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公示发布。若有关本次公开招标存在的变动或修改,敬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本项目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信息

名称:南京市规划建设展览馆(南京市城市建设新闻信息中心)

地址:南京市玄武门**号

联系人:高老师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省华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号*座*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宗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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