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5-11-21 00:00:00
乐昌市梅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梅花村、大富村、鹧鸪塘村)施工更正文件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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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其他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人民币 |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 | ||||||||||||||||||||||||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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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乐昌市梅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梅花村、大富村、鹧鸪塘村)施工更正及延期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乐昌市梅花镇乡村振兴示范带项目(梅花村、大富村、鹧鸪塘村)施工招标于****年**月**日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发布招标公告,现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图纸进行更正说明,并对相关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捌佰陆拾贰万叁仟肆佰肆拾陆元贰角肆分(?********.**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得低于):?*******.**元,暂列金额(统一报价):?******.**元。 二、现修改为: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仟叁佰柒拾壹万玖仟贰佰伍拾柒元伍角整(小写:?********.**元);其中安全生产措施费不得少于?******.**元,暂列金额(统一报价)?******.**元。 三、请各潜在投标人下载本项目新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详见本更正公告的附件),并按新的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四、本项目现将招标投标相关时间作以下相关顺延,具体详见如下:
五、保证担保及保证保险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即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含本公告发布当日)前已开具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或开具的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上写明了****年**月**日(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保函(或保单)。 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如招标公告或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的,均作修改。 特此公告,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标人:乐昌市梅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众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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