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2025-11-21 00:00:00
长丰县造甲镇双河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设计服务项目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丰县造甲镇双河社区红色美丽村庄设计服务项目
*、项目地点:长丰县造甲镇
*、项目单位:长丰县造甲镇人民政府。
*、项目概况:造甲镇双河社区红色美丽村庄项目位于造甲镇双河社区,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有红源驿站、乡史馆、北乡支部等红色纪念设施完善,周边道路基础设施完善等总资金量约***万元。
*、服务及工期要求:中标后**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基本内容设计,根据业主要求修改至定稿,做好施工招标所需资料,相关版权归业主所有。如不能按业主要求时间完成相应成果,第一次罚款****元,第二次*****元,第三次无偿解约。
*、标段(包别)划分:一个标段
*、中标规则:平均值竞价。在不少于*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价﹐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可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投标报价。
根据中标规则确定*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其余候选人依次递补。
*、项目发包价:不超过**万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发包价)
二、投标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
*、项目业绩要求:自****年*月*日以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承担过展馆、纪念馆、红色景点等设计项目,并提供*个业绩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投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请密封):①介绍信原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时带原件供查验);③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近*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④业绩证明;⑤报价单(公司盖章)等;以上材料应加盖公司公章并装订成册,并在封面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时另准备一份供查验(除报价单)
*、投标时间:****年**月**日**:**前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地点:造甲镇人民政府南楼***办公室
*、联系方式: 招标办 崔主任 ***********
发包人**** **** ****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造甲镇人民政府南楼一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开标后不予退还
四、其它事项说明
本项目投标总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后期不再追加任何费用,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报价风险。
五、合同签订
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个工作日内须与招标人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付款方式
设计完工后付款**%,施工项目招标后付款**%,施工项目验收后付款***%。
造甲镇公共资源交易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