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2025-11-21 00:00:00
发布时间:********** **:**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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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义乌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配件采购项目询价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概况
*、名称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备注 |
* | 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配件采购 | **.*万元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政处罚;同时投标人无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示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企业;
三、采购程序
*、投标时间及地点:报价单位应于****年**月*日**:**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义乌市桥东街**号****办公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 金小青,联系方式:************* 。
*、开标时间及地点:****年**月*日**:**,义乌市桥东街**号义乌生态环境监测站会议室。
*、审查确认:局招标工作小组负责资格条件审查。
*、公示:确定中标单位后在义乌政府网生态环境分局页面公示。
*、签订服务合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
四、纪律监督
本次采购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相关机构和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监督电话:*************。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内容
*.*名称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预算 | 备注 |
* | 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配件采购 | **.*万元 |
*.*采购清单及数量、规格要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台) |
* | 浊度计 | 热电**** | * |
* | 主板 | 热电**** | * |
* | 检测器 | 热电**** | * |
* | ***.*切割头 | / | * |
* | 显示器 | 热电*** | * |
* | 检测器 | 热电*** | * |
*.服务期限:在与采购人合同签订后,在十五天内完成项目工作并通过采购人确认。。
*.付款方式:合同款在所有工作完毕并经采购人确认后一次性付清。费用凭合同、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相关资料由采购人直接支付。
*.特别说明:所有提供的佐证内容,必须是真实资料,如果在投标文件中发现有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作无效标处理并追究相应责任。
二、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由投标报价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等组成,格式详见附件;其他证明资料,如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人员资质证书复印件等;
(*)投标文件应用文件袋装袋密封,文件袋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及“不准提前启封”字样。文件袋的封口需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报价要求:
(*)投标单位对义乌市生态环境监测站对义乌市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配件采购项目费用进行报价:单家企业报表填报报价最低单位为中标单位。合同总价限价**.*万元。所有投标价均以人民币报价。
(*)最低价报价单位放弃,本次采购招标工作作废,最低价报价单位将被列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采购招标黑名单。
三、项目开标及评标
*、评标小组组成
从局采购评审专家库中抽取*名专家组建局招标工作小组,对投标人的投标资料进行评标工作。
*、投标文件的初审
初审内容为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将导致废标:
*、标书不按要求密封及标记的;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必要有效证明文件或提供虚假文件的;
*、投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的。
*、对于标“▲”的实质性条款任何负偏离或未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无效(如有)。
初审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应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如果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应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
*、投标人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