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2025-11-21 18:10:32

预算金额:
*******.**元
通城县塘湖镇****年度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备案号:*****************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通城县塘湖镇****年度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接受联合体磋商: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是“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中“建筑业”的中小微企业或是监狱企业或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单位应为供应商),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供应商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或市政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供应商拟派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证);
(*)供应商拟派施工员具有有效的施工员岗位证;
(*)供应商拟派人员不得在本项目中相互兼职,并提供****年**月份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且社会保险缴费单位是供应商。
三、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通城县塘湖镇****年度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建设地点:通城县塘湖镇
*、项目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日历天
*、建设内容:①耕地土壤厚度不小于****,耕作层熟土厚度不小于****,地面平整无树根杂草砖头石块等,排水通畅,分厢耕种利用;②耕地整理复垦耕种、林地园地改造升级。林地园地无灌木荆棘杂草,抚育整理,改造升级。详见“工程量清单”。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供应商应根据采购文件和对现场的勘察情况,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编制本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附的文字说明,其要点如下:
*.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下述表格应按照章节内容,按给定的格式附在相应的章节中。
附表一 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附表二 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附表三 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附表四 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附表五 施工总平面图
附表六 临时用地表
附表一: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设备表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额定功率 (**) | 生产能力 | 用于施工部位 | 备注 |
附表二: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拟投入本标段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表
序号 | 仪器设备名称 | 型号规格 | 数量 | 国别产地 | 制造年份 | 已使用台时数 | 用途 | 备注 |
附表三: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拟投入本标段的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工种 |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 ||||||
附表四: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计划开工日期、完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递交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计划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
附表五:施工总平面图
施工总平面图
供应商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及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附表六:临时用地表
临时用地表
用 途 | 面 积(**) | 位 置 | 需用时间 |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个月
*、价格调整:本项目工期短,市场价格波动时合同价格不进行调整。
*、响应报价:
①最终报价单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故供应商的磋商最终报价应包含本采购内容全部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即磋商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它费用(如:增加耗材、材料涨价、人工、运输成本增加等因素),采购人不予支付。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应根据工程量清单要求进行报价。
②工程项目报价应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成本、利润、税金、开办费、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所有费用。采用综合单价报价的,除非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修改,供应商应按采购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供应商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采购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采用工料单价报价的,应依据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定额等计价依据计算报价。
③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需求中的“工程量清单”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照规定格式报出。供应商报价中不得包含磋商文件要求之外的内容,否则评审时不予核减,同时,报价中磋商文件规定内容不得缺项、漏项,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响应。
④供应商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其他可能会发生的费用。应当按照磋商文件规定、市场价格水平及其走势、供应商管理水平、方案以及由这些因素决定的项目成本水平等提出自己的报价,包含满足采购需求的所有费用、由磋商文件规定的或者其他原因应当由磋商供应商支付的税款和交纳的费用。但是不得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进行竞价。
⑤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注明免费项目包含在报价之中。
*、付款方式
甲乙双方自行协商。
六、评分标准
评分因数 | 评分项 | 分值 | 评分说明 |
报价 (**分) | 报价分 | **.* | 磋商小组对参与磋商的供应商最后报价进行价格评审,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价格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分 备注: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微企业,参与评比的报价按最后报价评审。 |
技术 (**分) | 项目理解 | *.* | 对采购项目的特点、施工重点、难点进行分析,理解合同条款和技术条款并对工作范围、职责、施工条件等进行理解,分析全面、准确、理解清晰的得*分; 分析基本全面准确、理解基本清晰的得*分; 分析理解一般的得*分; 分析不准确、理解不清晰的或没有提供的得*分。 |
施工总体布置 | *.* | 施工总体布置科学合理的得*分; 施工总体布置可行的得*分; 施工总体布置基本可行的得*分; 施工总体布置不可行或没有提供布置的得*分。 | |
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 *.* | 结合工程实际理解和分析并提出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突出施工重点和施工难点的方案和措施,各专业工程或分部工程或施工部位之间施工次序符合工程实际、科学合理的得*分; 合理的得*分; 基本合理的得*分; 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得*分; | |
施工进度计划 | *.* | 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分; 合理、可行*分; 欠合理,基本可行*分; 不可行,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分。 | |
资源配备计划 | *.* | 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合理且有计算说明的得*分; 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基本合理且有计算说明的得*分; 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基本合理但没有计算说明的得*分; 主要材料用量和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不合理或没有提供的得*分。 | |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技术和组织措施 | *.*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分; 内容完备,可行*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分。 | |
施工环保方案 | *.*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分; 内容完备,可行*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分。 | |
施工部署 | *.* | 内容完备,合理、针对性强*分; 内容完备,可行*分; 内容欠完备,基本可行*分; 不可行或未提供*分。 | |
商务 (**分) | 承诺 | *.* | 供应商有在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不拖欠施工人员工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月驻工地时间不少于**天、不随意更换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的承诺,且均有具体的经济处罚措施的得*分,否则得*分。 |
项目经理 | *.* |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分。 备注:提供近*个月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凭证,未提供的不得分。 | |
技术负责人 | *.* |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得*分。 备注:提供近*个月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凭证,未提供的不得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