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南充-2025-11-21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陵江嘉陵区段河道采砂项目****年度增殖放流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启时间:********** **:**:**,更正为:********** **:**:**。
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 *.*.技术要求 ★二、其他要求中:“(六)结算要求:据实结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全部用于采购,‘*.*.技术要求’中的数量为采购标的物的基准数量。放流完成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核实实际供货数量,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供货数量,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更正为:删除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中 ★二、其他要求中“(六)结算要求:据实结算。本项目采购预算全部用于采购,‘*.*.技术要求’中的数量为采购标的物的基准数量。放流完成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共同核实实际供货数量,结算金额=成交单价×实际供货数量,结算金额不超过采购预算。”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一)计划编号:********************
(二)最高限价:***,***.**元
(三)采购品目:********* 淡水鱼苗
(四)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五)参与供应商:已依法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
(六)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南充市嘉陵区财政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嘉兴路**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南充市嘉陵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南充市嘉陵区建业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嘉陵区陈寿路***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国兰
电话:************
四川川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