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蟠龙路(思童路至潇湘西路)、思童路(梨坡路至蟠龙路)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开
2025-11-21
湖南/长沙 招标采购
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蟠龙路(思童路至潇湘西路)、思童路(梨坡路至蟠龙路)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开
湖南/长沙-2025-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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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蟠龙路(思童路至潇湘西路)、思童路(梨坡路至蟠龙路)项目监理采购需求公开

作者:长沙市采购网 || 来源: || 公告创建时间:********** **:**:**
一、功能及要求:

*、监理“工程”名称:蟠龙路(思童路至潇湘西路)、思童路(梨坡路至蟠龙路)工程监理

*、监理“工程”建设地点:长沙县湘龙街道

*建设单位名称: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代建单位名称: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监理达到的工程质量等级: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采购项目的监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竣工验收阶段监理、保修阶段及缺陷责任期(保修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监理工作内容包括:施工至保修阶段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制、组织协调、合同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配套设备安装等监理工作。

*、监理服务期:自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缺陷责任期满为止,具体以实际服务时间为准。





二、相关标准

一、本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有关工程监理方面现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办法、示例及设计文件等。

二、监理大纲

* 、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 、监理大纲的编制要求符合工程实际要求,对整个工程监理工作具有指导性作用;

* 、监理大纲的编写应明确监理组织机构及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





三、技术规格

详见磋商文件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一、实施地点:采购人工程项目实施地点;

二、实施时间:采购人指定时间;



五、服务标准

*、监理工作内容职责,包括按照“三控制、三管理、一协调”的原则,“三控”即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投资(成本)控制。“三管”即合同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确保项目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实现项目建设的目标。

*)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编制监理规划,并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天前报委托人。根据有关规定和监理工作需要,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熟悉工程设计文件,并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会议;

*)参加由采购人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监理例会并根据工程需要主持或参加专题会议;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审查其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检查施工承包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检查施工承包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检查施工承包人的试验室;

*)审核施工分包人资质条件;

**)查验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审查工程开工条件,对条件具备的签发开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证明文件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按规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采取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采购人审核、批准;

**)在巡视、旁站和检验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存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承包人整改并报采购人;

**)经采购人同意,签发工程暂停令和复工令;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

**)审核施工承包人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变更内容,协调处理施工进度调整、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并报采购人;

**)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报采购人。

**)对施工承包人的关键岗位人员的到位情况及出勤情况进行核查。

* 、本项目监理范围包括需要根据要素提交完整的监理计划书。计划管理、人员管理、质量管理、成本管理、进度管理、变更与风险管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外购和外包管理、知识产权管理、沟通与协调管理、评估与验收管理、文档管理、数据采集及质量管理。

*、监理单位资质及人员要求按采购文件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与湘建建﹝****﹞***号文件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执行,在工程实施时根据项目需要配备到位,并及时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监理单位应根据项目需要和投标书承诺,配备满足本项目监理工作所需要的人员、设备和工具;

*、监理过程中,监理组人员应按照科学、认真的工作态度开展监理工作,并承担建设单位与承建单位的信息保密义务。

*、监理人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按监理合同及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的相关规定实施。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由监理人自己承担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等相关费用。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采用简易验收程序验收, 由采购人组织验收活动。



七、其他要求

一、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付款人:长沙县重点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支付方式:工程完成**%可支付至监理费合同金额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监理费合同金额的**%;根据县投资评审中心相关规定结算完成后付至结算金额的**%;余款在结算报告满一年或者县财政局出具结算整改通知书,且缺陷责任期满后支付。

*、结算方式:结算时,根据实际监理范围的工程造价,按预算编制时的相同取费标准及系数,并按成交优惠率【成交优惠率=(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成交价)/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计算监理费,最终以长沙县投资评审中心按相关规定审核确认的金额为准。

其他需要说明的补充事项:*、投标人在投标前,如需踏勘现场,有关费用自理,踏勘期间发生的意外自负。*、对于本章明确的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磋商。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详见采购文件中合同约定条款。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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