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2025-11-21 00:00:00
老欧克对面地块土石方开挖,平整、碾压工程劳务作业分包,经施工单位研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择分包单位,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总承包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修水县;
*.工程名称:老欧克对面地块土石方开挖,平整、碾压工程劳务作业分包;
*.分包模式:采用土石方劳务作业分包的形式;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分包范围:欧克项目内土石方(含土夹石、砖渣、建筑垃圾)开挖、装车、修路;回填土石方推土机平整、带振动压路机分层碾压,碾压厚度暂定为*米每层,具体以项目施工方案要求为准,每层最少碾压三次,压实度不小于**%,必须无条件进行**小时作业,如未达到要求,每次处罚*万元,施工便道的修筑含在单价中不另外计算费用。
*.工期要求:**天;
*.招标金额及结算方式
(*)总控制价为*******元。
(*)投标报价:本项目土石方平整、碾压工程工程费用投标报价采用清单包干单价报价形式,总价=包干单价×工程量(最终实际发生工程量),含项目范围内所有土石方开挖装车,土石方的平整、碾压等,含现场洗车池、冲洗平台施工(包工包料)、雾炮降尘,且不得少于现场甲方要求数量;包干单价(*%含税金、措施费、规费等一切费用)。以上各项报价均含场内施工道路自行修筑(临时道路、土石方工程相关道路修筑及维护不局限于修路次数,修筑道路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夜间施工照明设备等,详见报价单。最终结算工程量以实际开挖实方工程量为准。如开标后现场实际地质情况复杂,出现要约清单内无单价的,则以财政评审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做为结算单价(无财政评审的以甲方认可的全费用综合单价下浮**%为结算价)。中标方不得有异议。如有串标、围标行为视为无效投标。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选取方式:抽签(摇号)中标。中标后按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的合同模板签订合同。
**.付款方式: 工程款支付按进度付款,付款比例按每月已施工合格工程量的**%,工程完工支付不超过总工程款的**%,竣工验收支付不超过总工程款的**%,剩余部分待审计报告后结清,每次付款,中标单位应按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要求开具不少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恒厦公司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
**.付款方式包括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银行保理、信用证等支付方式。
**.结算工作:接到我司的催告函(书面通知(结算))。一个月内,必需提交结算书。审减如超*%的,审减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超过送审金额*%部分,计取审减金额的*%为审计费)。
**.土石方工程量以甲方经营部签字加盖公章的工程量及最终结算审计审定的工程量为准进行结算,过程中现场收方,现场人员签字所提供的签字资料仅作为过程支付的临时性附件,不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壹万元整,如发现串标、围标、弃标等情况,没收投标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密封的形式,开标时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如出现缺少视为弃标。开标后,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将退还,中标单位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中标人顺利履行完毕自己的义务,招标人全额返还中标人,如果中标人违约,将丧失收回履约保证金的权利。
**.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二、分包公司要求
*、参与竞标的主体必须是独立法人主体,不允许以个人名义参加。
*、投标公司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参与投标单位需配备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名,施工员*名,安全员*名,现场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约人(项目负责人要求每天在现场打卡*次,缺勤每次扣除****元)。
*、中标单位对涉及住宿临建板房(厢房)、铁架床、空调、餐饮、生活水电费等住宿及生活用品需劳务方自行解决,并满足现场使用需求。
*、中标单位需配备或租赁满足现场施工需要的各类机械设备及工器具。*字头挖机不得少于*台,*字头挖机不得少于*台,推土机不少于*台,**吨位压力机不少于*台。
*、中标单位需配合加班,自备夜间施工照明设备。
*、施工全过程中,如需要中标单位外运,中标单位需全程参与车辆发票,最终结算以实际测量数据为准,发票数据不得做假,每发现一次罚款*****元。**方土方车一车土方按实方**方计算,石方按实方**方计算。超过部分运输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例如:测量收方土方工程量为**万方,以测量工程量********÷****=*****车,则理论运输车数为*万车,如现场发票数超过*万车,超过部分运费由中标单位承担。
*、能够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不少于*个点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不能按约定的税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在工程款结算时则将按(招标文件约定的税率*实际开票的税率)**.*的税差比例,扣除工程结算款。
三、投标资格要求及其他事项
*.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法人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招标文件(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承诺书(盖公章以及法人章或法人签字);
(*)五年内业绩证明合同及合同对应发票(复印件加盖公章,发票需可查验);
(*)投标保证金(密封装好);
(*)身份证原件(与授权人一致)。
(**)开标时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密封递交。
*.开标时间为:****年**月**日 上午**:**
*.开标地点:修水县良锦佳园二期*栋*楼***会议室(港华燃气上坡往前***米吴家源)
*.开标结果公示*天无异议后,由招标单位中标通知书,并在中标通知书发送之日起*天内签订施工合同并立即施工,否则视为弃权。
招标单位:江西省恒厦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涂女士 联系电话:***********
附件下载:
附件* 老欧克对面地块土石方开挖,平整、碾压工程要约价清单.****
附件* 授权委托书(*).***
附件* 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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