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2025-11-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定远县公安局局大楼、战训基地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滁州嘉辉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滁州市来安县新安镇峰汇国际
被投诉人*:定远县公安局(采购人)
地址:安徽省滁州市定远县幸福东路卫生大厦
被投诉人*:安徽中宸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紫园路***号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事项*: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投诉事项*:资信部分(**分)人员配备:一、项目经理(*分) ②电气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得*分;(须提供人社部官网查询截图)。
投诉事项*:资信部分(** 分)人员配备: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分):(*)工程维修人员(*分); ③具有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与修理作业书的,得 * 分;(须提供应 急管理部门证书网站查询截图)。
投诉事项*:资信部分(**分)人员配备: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分):(*)工程维修人员(*分)④具有砌筑工(瓦工)证书的得*分(须提供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证书 全国联网查询截图)。
投诉事项*:资信部分(**分)人员配备:二、拟为本项目配备的 其他人员(不含项目经理)(**分)(*)绿化主管(*分):①具有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绿化职业资格证书的得*分。
投诉事项*:采购信息更正公告,质疑*:“本项目资信打分项中所要求的项目经理持有园林绿化高级及以上职称或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得*分;(须提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人社部官网查询截图)。”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不予成立;投诉事项*、*、*、*、*成立,现已责令采购人更正。
七、其他补充事宜
定远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