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芜湖-2025-11-21 00:00:00
芜湖经开区社会化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
信息来源: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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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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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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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芜湖经开区社会化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
*.标段名称:芜湖经开区社会化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
*.澄清或修改事项:
依据《芜湖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 **** 版(评定分离)》修改事项如下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修改为
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具体如下: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伍拾万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
现金(银行转账、银行电汇)
电子保函(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函)
(*)是否启用“信优免”减免投标保证金:不启用。
(*)投标保证金递交的具体要求:
*)采用现金形式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与投标人投标文件提供的基本存款账户不一致的,视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开户银行及账号见招标公告(选择任何一家银行提交即可)。
*)采用电子保函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数智共享平台金融服务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金融服务系统网址:*****://*********.******.***/。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②电子保函生效时间须为所投项目规定的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之前,电子保函的有效期截止时间不得短于招标文件约定的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
③投标有效期内未能确定中标结果,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须相应延长电子保函的有效期。
*) 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或由牵头人办理保函。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修改为: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被列入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名单且在禁止投标期限内的
(*****://******.****.***.**/******/******/*******?****=*****;******=********;***=*****;*****=*******);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注:①本条所称的“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信息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项目合同或施工许可信息中被确定为项目负责人。如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除外。
②本条所称的“完成”是指:该工程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取得各行业法定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市政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公路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水利项目的《法人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农田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等;二是取得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监管机构)盖章出具的竣工或者完工证明;三是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出具的竣工或完工证明)。
③“完成”材料、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等相关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投标人在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该工程尚未“完成”,本条所称“完成”按照上述第**.*.*(*)目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外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变更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办理完变更手续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发生本条所指的“完成变更”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变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需提供原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变更的情况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
“完成”材料、“完成变更”的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在被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委托的监督机构)记扬尘污染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
(查询网址:*****://***.****.***.**/****/***/*****.****)。
(*)在被市级主管部门记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记录期限内(查询网址:*****://***.****.***.**/****/***/*****.****)。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被确定为中标人:
(*)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项情形之一且在有效期内;
(*)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投标且在有效期内;
(*)本项目中标通知书发放前,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已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且该工程项目尚未完成的;
(注:①本条所称的“在其他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是指:在其他项目中标结果信息或中标通知书或施工项目合同或施工许可信息中被确定为项目负责人。如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除外。
②本条所称的“完成”是指:该工程在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满足下列情形之一:一是取得各行业法定的验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建市政项目的《竣工验收报告》、公路项目的《交工验收报告》或《公路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水利项目的《法人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农田项目的《竣工验收合格证书》等;二是取得各行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监管机构)盖章出具的竣工或者完工证明;三是取得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四方(或五方)共同盖章出具的竣工或完工证明)。
③“完成”材料、被取消资格或终止合同等相关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投标人在发生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资格。)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内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发生变更的,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该工程尚未“完成”,本条所称“完成”按照上述第**.*.*(*)目的规定执行。
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在建设地点为芜湖市行政区域外工程建设项目中发生变更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尚未办理完变更手续的。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发生本条所指的“完成变更”是指:已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变更;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的项目,需提供原项目建设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关于未办理施工许可证(或开工备案登记)以及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完成变更的情况说明(附相关证明材料)。
“完成”材料、“完成变更”的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如有异议、投诉等情况时,须在招标人、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限定的期限内提供,否则由招标人取消该投标人中标候选人资格。
*.*投标格式修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部分。
注:其他内容不变,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重新制作投标文件。
*.招标人:芜湖银湖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华山路商业街** 号楼****室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施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胜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无城镇钻石湾天麓商业街*****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李靖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