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2025-11-21 00:00:00
发布机构:乐昌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
采购计划编号:
责令整改通知书
乐昌市林业局:
根据政府采购项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局选取了你单位的《乐昌市森林火灾风险普查项目》(项目编号:************)进行检查。经核查,该采购项目存在以下问题:
《招标文件》:“第**页 第三章 评标体系与标准 技术商务部分评审表 商务部分 *.“拟投入项目团队人员”:提供人员职称证书复印件和投标截止前*个月任意*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荣誉信誉”:具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得*分,其他等级高新技术企业得*分,最高分*分”,评审因素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四十条第三款、《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号令)第十七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第一点第(四)项、《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号)等有关规定,责令你单位进行整改,并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告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股)。
乐昌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