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2025-11-21 00:00:00
为规范国有资产处置行为,提升资产使用效益,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省药品监管局”)拟对一批已达报废状态的国有资产,通过公开询价方式进行处置。为确保处置过程依法依规,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特邀请符合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公司参与本次询价。
一、处置内容
本次拟报废国有资产共***项***台(件),已到报废年限且无法满足现有工作需要(资产明细表见附件*)。
二、投标资格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响应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规定的再生资源回收资质,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半年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具备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响应单位应提交详细的资产报废处置实施方案,方案须清晰列明报废、拆解、回收、清运等全环节工作流程;
(三)资产拆解、搬运产生的环境污染、损坏等问题,均由成交商全权负责处理,不得影响环境和其它设施;
(四)中标价格不能低于省药品监管局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的价格(见附件*);
(五)存在以下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与本次报价。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
*.存在直接或间接控股、持股关系;
*.存在管理和被管理关系;
*.单位管理人员(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部分或全部一致;
*.其他具有关联关系的情形。
三、投标限制条款
各响应单位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响应单位的公平竞争。同时,任何响应单位均不得与采购人串通投标。
(一)如发现响应单位存在串标行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活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及公示;
(二)经评审确定中标后,成交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成交商中标后放弃中标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两年内禁止参与本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活动,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及公示。
四、时间安排
(一)公告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二)递交时间:****年**月**日下午**:**至**:**,逾期无效;
(三)评审时间:****年**月**日下午**:**至**:**。
五、踏勘时间和地点
为便于各响应单位客观、全面评估本次处置事宜,建议响应单位在提交报价前对资产实物进行现场踏勘。本次踏勘不作为强制要求,但响应单位一旦中标,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资产现状,不得以未参与现场踏勘为由放弃中标资格或提出异议,否则将按相关规定承担违约法律责任。
(一)踏勘时间:****年**月**日上午*:**至**:**;下午**:**至**:**止;
(二)踏勘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号*号楼*楼(外来车辆不能进入单位管理区域,需自行停放);
(三)要求材料:踏勘人员需携带营业执照、再生资源回收资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
(一)递交地点: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号*号楼*楼***办公室。
(二)报价文件应包括:
*.报价表(模版详见附件*);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再生资源回收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资产报废方案(加盖公章);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经办时须提供)(加盖公章)。
所有文件须密封后递交,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中标事宜
(一)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响应单位达*家及以上后,按“报价最高者中标”原则确定为成交商,结果在省药品监管局官网公示;
(二)若出现最高报价者为两个单位或以上的,省药品监管局邀请相同最高报价者再次报价(再次报价不得低于前一次报价),直至唯一最高价者竞得;
(三)中标公示时间为*个工作日;
(四)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签订合同,签订合同后*个工作日内成交商凭非税缴款通知书,将资产回收款项统一上缴国库;
(五)成交商需在缴款完成后*个工作日内全部搬运清理完毕,搬用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成交商承担;
(六)清运资产时,成交商须文明操作,对安全事故负全责;不得损坏、拿走非本次询价处置的物资。
八、联系方式
单 位: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号
联系人:石 鹏
电 话:***********
监督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