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新区核心区市政排水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金峰东河及东三支河暗涵段整治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2025-11-21
福建/福州 变更澄清
【长乐市-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新区核心区市政排水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金峰东河及东三支河暗涵段整治工程(施工)-变更公告
福建/福州-2025-11-21 00:00:00

福州新区核心区市政排水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金峰东河及东三支河暗涵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澄清和补充通知(**)

潜在投标人:

本通知作为福州新区核心区市政排水基础设施工程项目*金峰东河及东三支河暗涵段整治工程(施工)(招标编号:********************)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和修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已发布的澄清和补充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充与修改

*.关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条款的修改与补充: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项**.*条款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中的“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待定”均修改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 ******************** ”。

*)补充关于《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封面格式的要求:

补充内容:鉴于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投标报价封面”系投标计价软件自动生成的封面格式,投标人因软件限制无法进行编辑。因此,对于该“投标报价封面”未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不作为招标文件否决投标的依据。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问题*.电汇或银行转账单上注明“待定”,系统开具的保函提示备注********************。是否以系统要求为准?

答:是以系统备注的********************为准。详见补充与修改中的(*)。

招标人: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中福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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