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宁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调查核算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11-21
浙江/嘉兴 招标采购
关于海宁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调查核算服务的竞争性磋商公告[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浙江/嘉兴-2025-11-21 00:00:00

项目概况

海宁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调查核算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海宁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调查核算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海宁市“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定调查核算服务*项,包括对海宁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实施排污许可登记且拥有排污权(含仅确权)的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许可证且有总量控制要求的现有排污单位、取得排污权但暂未办理许可业务的排污单位,以及其他有要求的排污单位“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按规定进行核定调查,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总磷、挥发性有机物*项污染物,编制“十五五”初始排污权核算总报告及“企报告”,按定比例开展入企核查。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于****年**月底前通过验收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未因违反《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出具虚假监测报告或监测数据等弄虚作假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明确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年内禁止该机构参与政府采购的生态环境服务项目的(查询网址*****://***.****.***.**/*****.****)。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浙江江南要素交易中心(海宁市文苑南路***号)二楼洽谈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号)已分别于****年*月**日、****年*月*日和****年*月*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投诉列表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其他事项:本项目按照《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项电子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实行电子交易。
*.*响应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注:供应商先要申领**,拿到**后需要在政采云平台进行绑定,**相关操作可参考《**申领操作指南》和《**管理操作指南》。完成**数字证书办理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预计*个工作日左右,建议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立即办理。
*.*.*操作指南
《**驱动和申领流程》:*****://****.***.**.***.**/****/******?********=**********;*********=**********************%**%**
《**管理学习专题》:*****://***.******.**/*****/**
注:**证书遗失补办、延期、解锁、质保等业务可以在联连客户端上进行操作;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及以上操作系统。
《浙江省“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不见面开评标”学习专题》:*****://***.******.**/*****/********
*.*响应文件提交注意事项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响应文件的传输提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响应截止时间后提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
*.*.*为确保采购项目顺利实施,避免因解密失败导致响应无效,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提交响应文件后,将政采云平台上最后生成的具备电子签章的备份电子响应文件*份下载,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发送至******@***.***。
*.*.*备份电子响应文件制作为非强制性,但如遇因供应商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等情况造成响应无效,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达,同时所有供应商均应当按排技木人员准时在线参加(**由供应商技木人员在公司操作并于规定时间内解锁)。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海宁分局

地 址:海宁市海州西路***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女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质疑联系人:钱先生

质疑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正大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宁市长丰路***号保安大厦**层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沈女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替换为*,****;删除)

质疑联系人:俞女土

质疑联系方式:*************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海宁市财政局

地址:海宁市水月亭西路***号

传真:

联系人: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 ************;天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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