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
2025-11-21
天津 招标采购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
天津-2025-11-21 00:00:00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
【信息时间:**********】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本项目为远程招投标,一律不接受纸质响应文件,只接受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供应商参加投标前须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投标人须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在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招投标系统中提交网上应答并上传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的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二、项目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项

三、项目预算

*******元。

、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前*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月至今至少*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本项目仅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

(一)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每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网址: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

*. 供应商注册、**数字证书(******领取、电子签章办理办法:

*)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注册: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首页点击“用户注册维护”,填写相关内容。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窗口联系电话:************

***数字证书(******)领取及电子签章办理:参见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服务指南**供应商注册、领取**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制章的流程。

**数字证书办理联系电话:************************

电子签章办理联系电话:************

*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四)本项目不组织标前答疑会。

七、网上应答时间

*********:**********:**,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进行应答并提交

网上应答帮助链接:****://*****.*****.**.***.**/*******/*****************************.**?****************=****

八、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方式

(一)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网上应答并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方为有效响应。

(二)提交电子响应文件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电子投标方式,投标人须于上述规定的时间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提交网上应答和分别上传加盖电子签章的第一、第二阶段电子响应文件(以通过天津公共资源电子签章客户端正确读取签章信息为准)。

九、解密时间、方式及磋商地点

(一)第一阶段解密时间********:***:**完成第一阶段解密的方为有效响应。

(二)第二阶段解密时间:通过第一阶段磋商的供应商在磋商小组要求的时间内(一般是磋商当日)完成第二阶段解密,否则视为放弃磋商。

(三)解密方式:供应商须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使用天津数字认证有限公司发出的**数字证书(原天津市电子认证中心发出尚在有效期内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登录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网上招投标”*“供应商登录”*区级集采机构入口”完成解密。

(四)磋商地点:第一阶段解密后,磋商代表人须于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等候磋商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网址:****://*****.*****.**.***.**)等候磋商。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三)联系人: 张颖   联系电话:************

(四)网址:****://*****.*****.**.***.**

(五)对外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

(六)咨询服务电话:

*. 供应商注册咨询************

*. **证书和电子签章办理咨询:************

*. 采购文件咨询:************

*. 网上应答解密操作咨询:************

、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华运道**号华喜大厦**** 

(三)采购人联系人:高强

(四)采购人联系电话:***********

、质疑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 联系部门: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华运道**号华喜大厦****

*. 联 系 人:冯建山

*. 联系方式:***********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公告期限

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诚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示函

 

近年来,我市财政部门查处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违法行为中,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占**%以上,严重扰乱了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损害了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采购法确立的基本原则之一,政府采购供应商等当事人均应严格遵循。供应商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审慎的审查义务,对提交的全部材料(包括本单位制作形成的材料、第三方单位提供的材料、员工个人提供的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将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天津市政府采购网等网站公示其失信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经梳理,供应商提供的虚假材料主要涉及业绩合同、发票、认证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社保缴费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健康证等。供应商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应急管理部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中国建造师网、学信网官方查询渠道对投标文件中相关材料的真实性予以审查,对无法确认真实性的材料,不要作为投标、响应材料提交。

一旦被查实存在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的以下陈述申辩意见一般不予采信:

*.虚假材料为员工个人或第三方单位提供,供应商并不知情;

*.虚假材料并非评审因素或属于多提供,而并不影响评审结果;

*.供应商并未中标,没有产生危害后果;

*.工作人员疏忽大意,错放相关材料;

*.已查验材料原件或通过非官方渠道扫码、在线查询等,尽到了审查义务。

 法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天津市西青区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辛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会化服务项目.****

微信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