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三、五、六、十一、十八和二十二污水处理厂(站)管网改造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2025-11-21
四川/德阳 变更澄清
关于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三、五、六、十一、十八和二十二污水处理厂(站)管网改造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招标/资审文件澄清
四川/德阳-2025-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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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 一期)*三、五、六、十一、十八和二十二污水处理厂(站)管网改造施工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
递交时间:********** **:**信息来源:
| 文件编号 | |
|---|---|
| 投标资格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元 |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万元 |
| 评标办法 | 见招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
| 开标地点 | |
| 开标方式 | |
| 资格审查方式 | |
| 答疑澄清时间 | |
| 是否延期 |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广汉市区域污水处理能力提升工程(一期)*三、五、六、十一、十八和二十二污水处理厂(站)管网改造施工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补遗(**)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作出澄清如下:“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给定值)万元,规费******.**(给定值)万元”此两处金额数值对应的单位均应为“元”。现调整为“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给定值)万元,规费**.******(给定值)万元”。 *、相关内容以新上传的相关文件为准。 *、此次补遗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改动不影响投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按照补遗(**)号(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及其他时间不变执行。 招标人:广汉兴鑫水务有限责任公司 ****年**月**日 |
| 递交时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