犍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1
四川/乐山 质疑投诉
犍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乐山-2025-11-21 00:00:00
四川/乐山-2025-11-21 00:00:00
犍为县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犍为县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大中小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升级建设(二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四川黉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东升街道双江路***号*栋*楼***室(********)
被投诉人: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玉津镇伏龙路**号
被投诉人: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犍为县犍为县文体中心档案馆四楼
四、基本情况
犍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犍为县政府采购中心)代理的四川省犍为职业高级中学工业机器人实训室升级建设(二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技术要求的参数要求中明确要求供应商提供:“交互界面需采用统一的控制台,要求简单易操作,控制台中至少包含镜像管理、磁盘管理、分组管理三个功能模块,(提供功能模块的截图并标注及 *** 检测机构出具的功能检测报告,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检测报告的产品参数属于自愿检测范围,要求提供非国家强制检测的内容却未给潜在供应商合理的准备时间,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无
犍为县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