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公安局采购交通安全科技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2025-11-21
河南/洛阳 中标结果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交通安全科技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河南/洛阳-2025-11-2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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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2025-11-21 00:00:00
新安县公安局采购交通安全科技设施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采购项目编号:新安政采磋商********* |
| *、采购项目名称:新安县公安局采购交通安全科技设施项目 |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
| *、评审日期:****年**月**日 |
| 二、成交情况 |
| 包号采购内容供应商名称地 址中标金额单位备注信息新安政采磋商(****)****号**新安县公安局采购交通安全科技设施项目许昌百盛科技有限公司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五一路街道五一路**号北楼***室***,***.**元评审总得分:**.*分序号名称品牌(如有)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新安县公安局采购交通安全科技设施项目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元 |
| 三、评审专家名单 |
|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赵丽平(组长)、李晓燕、介剑波(采购人代表)。 |
|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按照《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号文)的收费标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此费用由供应商在响应报价中综合考虑)。 |
| 收费金额:*,***.**元 |
|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 |
| 六、其他补充事宜 |
| 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
|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新安县公安局 |
| 地址:新安县涧河中路与南京路交汇处 |
| 联系人:王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四铭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第二大街**号兴华大厦*座***室 |
| 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
| 联系方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