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通大道110KV中宏Ⅱ路#17-#24 缆化迁改工程项目(新#20-#2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2025-11-21
福建/福州 招标采购
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通大道110KV中宏Ⅱ路#17-#24 缆化迁改工程项目(新#20-#23)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福建/福州-2025-11-21 00:00:00
福清市水利局关于福通大道*****中宏Ⅱ路#***#** 缆化迁改工程项目(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的审查意见
融水利批〔****〕***号
来源:福清市水利局 时间:********** **:**

福清市城市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福通大道*****中宏Ⅱ路#***#**缆化迁改工程项目(新#***#**)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报批稿)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报告内容及专家组意见,现形成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福清市石竹街道北前亭村,本方案缆化工程的起点位于霞河桥南侧新建**电缆终端钢管杆,止于原*****中宏Ⅱ路#**塔。线路经新建电缆终端钢管杆,采用电缆引下沿在建福通路西侧公园绿地往东南方向敷设至新建**电缆终端钢管杆,改架空接至原*****中宏Ⅱ路#**塔。电缆土建路径长度***.**,新建单回排管路径**,双回排管路径****。架空下导线高程约**.**

  根据相关水利规划及技术规范标准,本次评价对象所在的太城溪河段防洪标准采用**年一遇,建设项目自身防洪标准采用**年一遇,施工期防洪标准采用*年一遇。

  二、评价范围

  本次洪水影响评价对象为福通大道*****中宏Ⅱ路#***#**缆化迁改工程项目(新#***#**)。评价范围为太城溪河道及其管理范围(水文断面********),河长约*.****

  三、基本同意评价报告编制公司提出的洪水影响综合评价结论。

  四、有关要求

  *.工程施工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的各项措施,把施工带来的不利影响降至最低程度。施工期处理好施工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及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建成后必须及时处理好弃土、弃渣等,禁止将废弃物倾倒在河道,避免形成新的河障,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本项目应尽可能安排在非汛期进行施工。若在汛期施工,你公司应编制工程施工期年度安全度汛方案,自行组织专家评审后,报我局、市防汛办备案后方可实施。

  福清市水利局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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