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雄安新区2025年度第二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21
2025-11-21
河北 质疑投诉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雄安新区2025年度第二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2025-11-21
河北-2025-11-21 00:00:00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雄安新区****年度第二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公开招标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
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年度第二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和瑞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幢***室
被投诉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雄安新区春明三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栋三层
四、基本情况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雄安新区****年度第二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雄安鑫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飞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并通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
*.各学校物业服务人员构成中,中控人员人数不符合要求。 *.本次招标文件对于岗位职责以及人员工作时长等未有明确说明,无法计算人数安排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中项目编号不一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执法机关名称:
河北雄安新区财政局
****年**月**日
河北-2025-11-21 00:00:00
二、项目名称: 雄安新区****年度第二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北京和瑞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投诉人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地坛公园*幢***室
被投诉人: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
地址:雄安新区春明三街**号
被投诉人: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雄安新区容东片区华望城丰华谷**栋三层
四、基本情况
北京四中雄安校区第二实验学校(以下简称“采购人”)于****年*月**日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雄安新区****年度第二批学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于****年*月*日开标、评标,****年*月**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中标供应商为河北雄安鑫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绍兴市天健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河北飞鸿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年*月**日,投诉人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河北雄安优采供应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年*月*日,采购人和代理机构作出质疑答复。****年*月**日,投诉人因对质疑答复不满向本机关提起投诉,经补正后,本机关受理并通知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暂停采购活动。
*.各学校物业服务人员构成中,中控人员人数不符合要求。 *.本次招标文件对于岗位职责以及人员工作时长等未有明确说明,无法计算人数安排的合理性。 *.招标文件中项目编号不一致。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均不成立,驳回投诉。
六、处理文件编号
雄安财采投〔****〕*号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