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2025-11-20
江苏/南通 变更澄清
启东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更正公告
江苏/南通-2025-11-20 00:00:00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启东市行政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采购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需求”及“合同条款”中服务期限要求

原采购文件中:“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除政策性调整(如最低工资等)外,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现更正为:“本项目预算为一年度的预算,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本项目根据采购结果,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未获得预算批复或因政策变化采购需求取消,则经采购人书面通知供应商后,合同到期终止不再续签,或受疫情等不可抗力的影响,次年预算压减,采购人也将根据新的预算重新采购,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风险。),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续签合同的办法,采购人有权单方决定是否续签后一年度合同,续签合同期间,合同金额不作改变。如果成交供应商没有达到合同所要求履行条件之一的,则采购人有权在委托期限内随时终止合同。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启东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

单位地址:启东市汇龙镇世纪大道****号

联系人:赵四斌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东分中心)

单位地址:启东市金桥路***号

联系人:周旺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旺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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