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2025-11-21 00:00:00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桂林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采购
三、采购日期:**********
四、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号
被投诉人*:桂林市大数据和行政审批局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大道**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被投诉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谷一街**号院*号楼
被投诉人*:广西立鼎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桂林市七星区穿山东路**号彰泰·春天北苑**栋*****号房
五、基本情况
投诉人就“桂林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运营服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采购活动向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因对质疑答复不满,投诉人向本机关投诉,经审查合格,本机关依法受理,并对投诉事项进行了调查处理,于****年**月*日依法作出了投诉处理决定。
投诉事项:
(一)本项目疑似存在保密信息泄露的重大程序问题,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疑似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投诉人投标文件信息。
(二)评分标准中的同类型证书被桂林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主观压缩为指定证书。
(三)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与广西立鼎信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涉嫌串通投标,为谋取中标联合恶意质疑。
(四)评审委员会在评审及重新评审的过程中应对违法违规条款作出正确判断并终止评审,但本项目评审委员会在项目存在明显违法违规条款的情况下仍继续评审及重新评审,导致评审程序不合规。且本项目重新评审属违法行为,在评标结束后,只有出现法定情形,采购代理机构才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审。
六、处理依据及结果
依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投诉处理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门应当驳回投诉”、第二项“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的规定,处理决定如下:
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桂林市财政局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