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2025-11-21
四川/南充 质疑投诉
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四川/南充-2025-11-21 00:00:00
南充市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信息发布主体:南充市财政局】【发布时间:********** **:**:**【字号: 【打印】【关闭】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购买其他终端设备(三次)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珺浩(九江)图书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高丰镇乌石街府前东路六排****号

被投诉人:南充市融媒体中心

地址:四川省南充市顺庆区惠民街***号

被投诉人: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号金璐天下*栋*单元**层

四、基本情况

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代理的南充市融媒体中心购买其他终端设备(三次)(*****************),采购日期为**** 年 ** 月 ** 日。

投诉事项:*.图形卡参数“单精度浮点性能≥*.*******”具有明显排他性,变相指定******品牌,排除***、英特尔等同等性能产品,违反《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相机像素参数“≥****万像素”排斥主流品牌同等性能产品,构成不合理品牌限制。*.**英寸竖屏显示器(*:**比例)参数,属于超小众需求,涉嫌为特定品牌量身定制。*.配件强制要求与主机同品牌,缺乏合理必要性,违反《政府采购法》关于公平竞争的规定。*.质疑答复未实质性回应投诉问题,所列举的替代产品存在价格悬殊、功能不符或市场稀缺等问题,未能消除排他性。

五、处理的依据及结果

投诉事项: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投诉事项缺乏事实依据,投诉事项不成立,驳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驳回投诉,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六、其它补充事项

南充市财政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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